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二、职责分工

  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与区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的监管任务,制定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并将具体工作方案于20xx年9月5日前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二)区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任务

  1、督导巡查。主要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督导巡视,指导各地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检查12358节日期间值班情况。

  2、开展检查。分为三组开展市场价格工作和巡查各地市县节日市场监管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 长:许长永

  成 员:李少春 徐永泽

  检查重点:抽查机场、铁路、公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等客运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张红昱

  成 员:张东旭 邓 琨 马梦?

  检查重点:

  1、抽查各大商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及商业街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和促销行为;

  2、抽查设立在各大型超市中的平价商店执行政府指导价情况。

  第三检查组:

  组 长:解秋红

  成 员:曾俏梅 秦 泽

  检查重点:抽查各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价格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要以开展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为契机,把做好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价格总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分工明确,有始有终、抓好落实。

  (二)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地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政策宣传、提醒告诫、指导服务、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启动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工作机制,引导经营者加强自我约束和规范,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要认真总结三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挖掘工作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全面提高我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水平。总结于20xx年10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综合科。

  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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