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2017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二:

  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为规范鲜活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确保群众食用到放心、安全的鲜活水产品,近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未央宫所持续开展鲜活水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以规范兽用抗生素和兽药使用、水产品市场销售、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以及暂养等为重点,以快速检测、抽样检验为手段,将进一步严厉打击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查办违法案件。目前,未央宫所已完成水产品销售市场的摸底排查,要求水产品市场开办方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要求各水产品经营户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完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

  下一步,未央宫所将加大对水产品市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增加水产品的快检批次和抽检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鲜活水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2017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三: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十大节日食品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食生函[20xx]44号)精神,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饮料(饮用水)、食用油、大米、米粉、腐竹、年糕、棕子等十大节日食品及水产制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中旬起,至20xx年2月底止。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12 月中旬)、组织实施阶段(20xx 年 12 月中下旬至 20xx 年 1 月底)、总结提高阶段(20xx 年 2 月初),以节日执销的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饮料(饮用水)、食用油、大米、米粉、腐竹、年糕、棕子等十大节日食品品种及水产制品为重点品种,以以往监督抽检不合格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

  通过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认真解决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过程控制,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