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汇报材料(2)

时间:2021-08-31

  篇二:

  20xx年,县扶贫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办法》,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主动接受贫困群众、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组织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三张清单一张网”落实情况。按照《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xx〕29号)文件及全市“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清水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做好了扶贫清单的上甘肃政务服务网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扶贫清单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精准扶贫信息、扶贫项目清单。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精准扶贫信息清单,经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扶贫办在政务服务网上加载发布。县级扶贫部门主要负责扶贫项目清单的发布,发布的内容包括完整的项目名称、审批文号、投资额度、主要建设内容、新增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等。我办按照要求已对20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清理,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包括14个整村推进项目及增收产业、危房改造、互助资金、贷款贴息、村组道路、雨露计划培训等项目30项,于10月4日在县政府阳光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布。并对20xx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网上公布。

  2. 严把建档立卡公示公告关。清水县建档立卡工作严格按照村班子初评选定、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认定、驻村工作队上门复核确定、乡镇讨论审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公告终定五个步骤,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具体工作中,对经民主评议后确定的返贫户、脱贫户名单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两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之后在县政府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3.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我县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项目资金分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扶贫项目作为“阳光工程”公开运行,透明操作,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一是媒体公示。我办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年度计划,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公示。二是公示栏公示。全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在相关乡镇公示栏进行公示,乡镇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在相关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是公示碑(牌)公示。所有扶贫项目在实施所在地建立公示碑(牌)进行公示,对重点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建立永久性公示碑,其他扶贫面上项目均建立告示牌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间、预期目标、联系举报电话等。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国家的扶贫政策不折不扣地宣传到乡、到村、到户,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4.坚持实行工程类项目招投标制。对单项工程专项扶贫资金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委托中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天水日报发招标公告,严格按程序评标和公布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扶贫项目实施依法合规,资金使用公开高效。

  5.积极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年编写《扶贫开发工作快讯》157期,报送各类信息157篇,其中:甘肃省扶贫信息网采用63篇,人民网采用7篇,网易新闻网采用1条,《甘肃日报》刊发7篇,《天水日报》刊发79篇,同时在天水扶贫信息网、清水县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我县扶贫开发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xx年度县扶贫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办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志强任组长,副主任李建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股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对全县扶贫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统筹规划、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了科学、完善、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工作措施。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县扶贫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清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采编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到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措施有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载体建设。针对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特点及时编写《清水县扶贫开发工作快讯》,报送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县委办、宣传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是拓宽公开范围。在扶贫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制作项目实施公示栏,公示内容涉及项目资金、建设内容、建设单位、项目成效等。为了加大对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册、宣传单、墙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到政策、制度、措施家喻户晓,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xx年,县扶贫办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促进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及时上报进度还不够平衡,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县扶贫办将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

  二是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程序,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审查政府信息,并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的时效性,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