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全县上半年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汇报(6)

时间:2021-08-31

  三、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省、市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民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全面推进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城乡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入冬以来,我县针对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重点作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计民生的具体实践,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多渠道解决问题的途径,发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科级以上干部联家帮户、单位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过冬生活,确保他们有饭吃、不受冻,安全温暖过冬。同时将帮扶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之中,严格奖罚兑现,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2、核准对象,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安排部署,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联合开展摸底工作,根据不同人口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以及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核实确定实际救助对象和救灾款物,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通过详细地调查摸底,全县共确定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对象 户 人,2009年12月30日下拨第一批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35万元,第二批资金100万元计划将于春节前下拨,各乡镇全部通过财政惠农资金“一折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做到了落实到户,不漏一人。

  3、多措并举,确保群众安全越冬。一是及时兑现社会救助各项补助资金。2009年,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020户 8700人,城市低保对象1010户2270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79人。冬令期间,及时发放第四季度农村低保资金139.5051万元,城市低保资金 77.8万元,物价补贴39.498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2.605万元;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62人,发放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5.1113万元,确保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供养户基本生活,有效地缓解了城乡特困群众因患大病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遇了春夏连旱、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产生活及农业和农村经济造成了严重威胁和巨大损失。为认真做好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有关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向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活动从2009年12月21日开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到目前为止共接收到97个单位、部门向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捐款17.445万元。三是开展2010年春节慰问活动。为了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特困群众、困难职工和优抚对象的慰问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照顾,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2日开始至30结束,由全体县级干部参加,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民政局、工会、残联、各乡镇政府和锦屏街道办组织办理,分8个小组,对全县春节期间生活困难的农村群众、特困职工、特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驻崇部队官兵以及五保老人开展慰问活动。通过摸底,全县共慰问农村特困户350户,农村敬老院五保老人81人,重点优抚对象34人,困难职工130人,特困残疾人50人,发放慰问金和面粉、大米、衣被等慰问品1450袋(件),共计慰问资金27.59万元。

  4、加强管理,完善资金发放机制。严格遵循“一折一帐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切实强化各类专项资金发放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救助对象严格按照“户报、民评、公示、审批”程序确定后,县、乡、村三级全部建立了救灾工作台账,根据台帐以户为单位向救助对象发放救灾款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惠农资金“一折通”发放,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对救助人员名单和救助款物数额及时公开,保障救灾款物发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加强救助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