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站执法管理年度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三)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执法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以打造“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服务型”木材检查队伍、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通过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不断严肃工作纪律,完善服务举措,大力强化全体检查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系统人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形成了风正、心齐、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如接到货主反映宜丰县芳溪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收取罚款不开票的举报后,我们及时查实。在了解、掌握了事实真相后,我们坚持做到不袒护、不包庇,立即责成宜丰县林业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书面深刻检查、本县系统内通报批评、没收罚款600元并处600元罚款、待岗1个月(不享受工资福利)的严肃处理,受到了举报人的好评。

  (四)不断加大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力度

  1、成立了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根据《省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经市林业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我站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5月18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备案,市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支队在我站挂牌成立。我市从而成为全省首个经编制部门批准、挂牌成立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支队的设区市。随后,各县(市、区)也都相继成立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大队,并在木材检查站增挂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2、积极实施流动巡查。为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确保凭证运输制度的落实,我市积极履行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的职能,在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实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木材运输的规律和天气状况,积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上路流动巡查。今年以来,仅市站就累计巡查40次,检查车辆55辆,查处非法运输案件14起,没收木材71.03立方米。通过流动巡查,促使木材经营加工者不断提高凭证运输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3、建立并执行备勤制度。为保证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进行查处。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建立了全天候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不关机制度,确保在非工作时间每个举报案件都能有人及时处理。大家本着宁可空跑不能漏跑的原则,对举报案件做到了件件落实到底,实现举报案件处置率100%。

  (五)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和公开

  (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

  《市木材流动巡查工作规范》。今年我市紧紧围绕“执法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木材检查管理新途径,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入手,狠下功夫,大做文章。一是严格审查报检。我市注重建立和完善了对外省运输证、重办证、变更单位证实行报检的制度,要求上述办证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方才有效。二是统一了交接班制度,为防止因交接班不协调而导致的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出现漏洞,市站统一制作了《木材检查站交接班登记薄》,并印发至全市28个基层木材检查站使用,以此统一和规范全市木材检查交接班制度。三是为规范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执法行为,确保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规范》,我们从巡查的批准实施、范围、巡查内容、执法程序等方面入手,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