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资产监管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时间:2021-08-31

  一、组织体系建设

  (1)监管机构性质:性质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自评得3分。

  (2)监管范围:经营业性国有资产做到了基本全覆盖,并积极做好了备案工作,扩大监管达50%以上,自评得13分。

  (3)县级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2006年即制订下发了有关指导性文件且连续几年都开展了有关工作,推动各县(市、区)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全市13个县(市、区)都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自评得5分。

  (4)获得上级部门奖励:统计评价工作获省国资委优秀奖,委获得市委、市政府先进单位和非工口改革改制先进单位,自评得5分。

二、日常工作联络

  (1)政务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认真做好国务院国资委,其它地市、省国资委接待对接,自评得5分。

  (2)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置、职能、监管范围、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及其变动,以及重要情况报告:做到了如实及时报告,自评得2分。

  (4)本地市党委政府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送,国资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完全报送,自评得2分。

三、国资研究

  调研工作落实及成果应用:建立了工作机构,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进行调研,并取得一定的效果,自评得3分。

四、规划发展

  (2)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编制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跟踪、推进落实发展规划的各项措施的执行及目标的实现,自评得2分。

  (3)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跟踪推进企业发展规划的各项措施的执行及目标的实现,自评得2分。

  (4)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行为:建立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备案,核准制度,编制投资项目计划表,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报表,跟踪、推进企业重大项目建设进程,自评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