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路建设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三、 存在的问题

  1、部省补助标准偏低,导致公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根据鄂财建发[20xx]84号文件精神,目前的补助标准是:一级公路补助4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补助是实行2、5、8政策(路基20万元/公里、沥青路面50万元/公里、水泥路面80万元/公里);县乡公路30万元/公里;通村公路10万元/公里;农村公路桥梁1.5万元/延米。这些标准是《湖北省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的普通公路建设定额补助标准。由于近年来物价上涨的影响,公路建设所需材料价格的大幅提高,公路建设实际投资远远高于上级补助资金。一般的一级公路造价1500-20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造价240-350万元/公里、县乡公路造价约200万元/公里、村级公路30-50万元/公里。而上级安排的补助资金还不到工程成本的30%,其余的70%要求地方政府自筹,而我市财力有限,每年安排了3000-5000万元的公路建设资金,与上级安排我市公路建设计划所需的配套资金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2、公路养护资金偏低,导致公路养护不到位。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公路日常养护标准:国道15000元/公里年、省道9000元/公里年、县道7000元/公里年、乡道35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但是上级安排的养护资金都是下达的定额计划,每年上级安排非列养公路养护资金166万元,同时地方配套非列养资金100万元,而实际我市非列养县道41.5公里、非列养乡道520.97公里、村道1219.83公里,如果根据实际里程及上级标准应需养护资金666.75万元,其中政府配套100万元,每年农村公路养护缺口566.75万元。由于受资金限制,导致了部分公路失养严重,造成新的“行路难”。

  3、通村公路补助低,导致村级债务重。通村公路从2003年开始时是5万元/公里,2005年是7万元/公里,2006年到现在一直是10万元/公里。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来解决,以至镇村因公路建设背上沉重的“村级债务”。四、建议:

  1、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希望市委、市政府再借沿江一级公路建设资金3000万元(一期2000万,二期1000万)。另帮助解决交通流动资金3000万元,便于今年普通公路项目启动建设。

  2、加大对农村公路支持力度。建议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解决我市20xx—20xx年农村公路工程改造建设资金2000万。同时建议市财政每年增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66.7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机制。

  3、加大对交投公司的支持力度。恳请市委、市政府参照刊江村镇投资公司模式,批准设立土地储备交通分中心,解决收储程序复杂难题。支持交投公司自主收储公路两侧土地和交通系统内部范围内闲置土地,所得收益用于交通建设,切实发挥交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

  4、协调解决公路养护应急中心用地指标。根据省公路局﹝20xx﹞28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公路部门在20xx年底完成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建设任务,总建设用地不小于70亩,我市公路局目前还未拿到用地指标,恳请市政府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