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强化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电商扶贫工作实行“省上指导、市州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在市、县电商扶贫推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和贫困村、老区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要整合乡镇电商和扶贫工作力量,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贫困村、老区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责任分工。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老区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需求清单和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综合协调、进度通报、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电商大平台引进、本土平台培养、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农牧部门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农工办负责把电商扶贫作为驻村队和帮扶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驻村帮扶年度考核;工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电商扶贫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制定出台财政奖励扶持办法。
(三)技能培训。以县为主体,做好电商扶贫的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把电商扶贫培训纳入“两后生”培训范围,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店主现身说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务求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以县(区)为主体,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重点对网上开店、网店装修、客服、运营推广、产品拍照美化及店铺管理维护工具等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帮助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确保每个贫困村、老区村至少培训2名电商应用人才。
(四)考核奖惩。商务、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市电商扶贫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给予奖励;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定西电商扶贫形象的行为,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予以惩罚。
(五)宣传引导。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依托“四双”行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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