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司工委主任2017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篇二:

  一、20xx年工作情况

  1、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全年接收--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17镇人大规范性文件51件,全部初审通过,没有进一步向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

  2、开展民主法治宣教,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定20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确定主题、内容、方式等。6月,组织有关单位在县城农行广场、罗河镇集镇开展两次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分别于3月、6月、8月、12月组织举办《监督法》、《科技进步法》、《宗教事务条例》、《代表法》等四期法律知识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省市直管科级单位负责人、17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等计600余人次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其中部分人员参加《监督法》、《代表法》知识测试,推进了全县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根据“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全省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要求,组织培训--参赛代表队,9月参加全市“宪法电视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9月,组织开展关于《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评估工作,汇总整理各镇上报的“评估建议意见”,报市人大法工委。10月,内司工委作为县综治委“法律政策专项组”组长单位,召开10个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的监督执行机制,建立定期联系研究机制,为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县综治办将专项组工作做法在全县推广。内司工委获得20xx年度县综治优秀成员单位,1人获得全县先进个人,人大机关获得全县目标管理工作县直优秀等次单位(第一名)。

  3、召开对口联系单位联系会议。3月,内司工委召开与对口联系的17个机关、部门、单位的联系会议,开展联系交流,通报研讨工作,修订《---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工作规则》和《---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加强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相关人民团体工作联系若干制度》。

  4、4月,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形成《略谈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在《合肥人大》20xx年第4期发表。12月,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

  5、6月,参加合肥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34次会议。撰写《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增强审议监督实效--浅析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根据论文成果形成《从四个方面提升审议意见质量》,在《江淮法治》20xx年第19期发表。

  6、7月,协助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举办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汤池)座谈会。

  7、10月,内司工委与农工委、人选工委联合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内司工委执笔形成《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

  8、较好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8月,组织召开《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9月,组织召开《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负责县人大机关党建、廉政、综治等具体业务工作等。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月,向常委会报告20xx年“一府两院”及各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月,(1)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知识讲座。(2)召开与对口联系的17个机关、部门、单位联系会议,加强联系交流,通报研讨工作。

  4月,开展法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人民法院关于法官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5月,(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重点是公安交管部门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和交通运输部门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情况)(--人大常委分别听取审议公安局、交通局关于上述两项工作情况报告)。(2)召开--综治“法律政策专项组”成员单位第一次会议。(3)参加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

  6月,(1)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知识讲座。(2)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8月,(1)举办《建筑法》知识讲座。(2)开展检察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队伍建设情况报告)。(3)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并评议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

  10月,召开--综治“法律政策专项组”成员单位第二次会议。

  11月,组织工委成员赴兄弟县区学习考察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先进做法。

  12月,举办《行政强制法》知识讲座。

  三、几点感悟体会

  1、深切理解“第一要义”,服务发展不放松。内司工作要突出发展、围绕发展、服务发展。近年来,我们着力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提必审”、“有错必纠”,努力在“起点”上为发展铺路。2007年以来,共接受审查县政府和各镇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00多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20余条,更改2件,维护了法制统一。二是加强对“一府两院”“管理权、审批权、裁量权、处罚权”的监督,努力在“焦点”上为发展助推。每年参与开展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纠正一批不合规范的行政处罚案件,促进了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开展,提升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整体水平。去年,在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工作调研中,提出了行政首长要出庭应诉或参加旁听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制定了专门规定并统计行政首长出庭情况,作为考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经内司工委协调,建立了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制度,合力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每年年初,基本上对“公检法司民”各选一项“议题”开展执法检查或调研,并组织代表参加活动。三是加强对执法司法机关人员的监督,监督执法司法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努力在“污点”上为发展清障。在调研或检查工作中发现或听到有关被监督对象确有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后,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并反馈。近年来政法系统先后有几名干警受到批评或诫勉。日常,配合人大信访部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在近期组织开展的对法官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中,根据反映,归纳整理了12个问题,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将问题函告法院,要求予以核实并回复说明。

  2、始终突出“以人为本”,为民监督不消极。内司工作处在人大监督业务工作的第一线,要恪守依法为民监督。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三点。一是依法行事。在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集体决策开展工作,既不剪径截途,更不我行我素,以程序的规范保证行事的正确。二是依法断事。在各类调研、检查等监督业务工作中,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民利益为至上,以促进工作为目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求全面准确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2009年12月,常委会在听取内司工委关于全县“低保”、“五保”调研报告后,形成了审议意见,县政府迅速研究制定政策,2010年初提高了“低保”、“五保”补助供养标准。三是依法办事。突出“惠民”根本,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做到监督一事、办好一事。如,我们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庐城部分地区车辆停放混乱、一些道口交通信号不明、学校大门未设减速线等问题,督促公安交警部门整改到位,得到很多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3、坚持按照“基本要求”,遵循规则不迷乱。在“全面”发展上,立足内司职责,着重抓了两项工作。一是认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努力宣传法律。我县自十三届人大以来,一直坚持每年举办四期(按季度)法律知识讲座,迄今为止已举办了65期,参学一万多人次,推进了全县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多次受到省、市人大领导的表扬。二是监督、指导、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参与起草、修订并审查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担当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四五”、“五五”、“六五”普法督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评议庭审活动,指导、督查镇人大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等。内司工委人员先后获得“四五”、“五五”普法县先进个人,“六五”普法合肥市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协调”发展上,注意更新观念,拓宽视野,紧抓学习,博观约取,做到围绕“中心”开展内司工作,做好内司工作为了“中心”。一是将工作内容向经济法制建设倾斜。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经济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配合财经工委规范和细化对政府预算的监督,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庐城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其中撰写的《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城东新区开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等被县委县政府刊发或上会讨论。二是将工作水平向科学化程度提升。在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工作尤其是经济工作前,当好参谋助手,深入调研,汇聚民智,增强内司工委提出建议的科学性、适用性。近年来,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等提出的建议基本上都被常委会采纳。在“可持续”发展上,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先后将《环保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森林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等列为普法学习重点,着力增强干部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提升环保执法水平,并认真参与这方面的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

  4、灵活掌握“根本方法”,统筹兼顾不偏废。内司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要学会“弹钢琴”,在这方面,我们也作了一些思考与探索。一是做到严格监督与温馨支持相结合。监督就是支持,只有严格监督才能有力支持;监督为了支持,只有真心支持才能有效监督。二是做到严格制度约束与适当组织活动相结合。依据监督法和人大内部规定,建立、修订了一些业务操作制度,增强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根据计划开展活动,注意发挥代表作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性。三是做到律人与律己相结合。树立“拒绝学习就是拒绝进步”的理念,努力实现工学互动提高,改进作风文风会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维护人大内司干部的良好形象。

  回顾多年来的内司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第一,坚持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领导,是做好内司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把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领导贯穿到内司工作的整个过程,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才能保证内司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进步路径。

  第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内司工作的基本前提。只有立足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第一要务”,把完成法定任务与服务中心工作高度融合并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内司职能作用,有所作为,取得成效。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是做好内司工作的本质要求。内司工作要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权方面下功夫、做表率。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内司基础才会坚实,内司工作才能进步,内司事业才有意义。

  第四,坚持依法监督、规范操作,是做好内司工作的重要原则。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法律赋予内司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实践证明,只有将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才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第五,坚持继承创新、求是增效,是做好内司工作的不竭动力。创新、求效是内司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源和着力点。实践证明,内司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要求,既要传承好的经验做法,又要积极探索创新,才能永葆生机活力。

  四、几点工作建议

  1、加强市与县区(市)内司工作的联系交流。市人大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市人大内司工作研讨班(学习班),让从事内司业务工作的同志参加学习,提高内司工作的能力水平。

  2、内司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两院”的业务工作基本都由内司机构承担。《合肥人大》在宣传报道上,要重视内司工作方面的内容。

  3、--县基层司法机关存在编制不平衡、办案人员不足等问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建议市人大内司工委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提出建议意见,推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