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工作汇报范文(2)

时间:2021-08-31

  篇二:

  永州市位于湖南南端,现辖9县2区,188个乡镇,5313个村(村区),总人口598万,其中农业人口505万,占总人口的84.5%;绝对贫困人口36.8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7.3%。有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3个,经济欠发达,农村贫困面大,且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厅要求,我市自03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经过近五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在全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今年上半年通过扩面,全市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1.5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3%,月发放低保金860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40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目标。

  一、 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狠抓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推动有力。市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市局于4月份下发了《关于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民发[20xx]17号)和《关于印发08年省为民办实事有关民政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民发[20xx]22号),4月上旬我市在祁阳县专门召开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对全市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县(区)民政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县区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县区民政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乡镇、村也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由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工作进展较快,顺利完成了省厅要求6月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

  二是试点探路,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一项新的救助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我市采取试点探路,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05年开始在道县、新田试点,06年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八个县区的部分乡镇,07年4月,又在零陵珠山镇进行再试点,为全面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以“确定对象民主化、业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环节透明化”为主要特征的“珠山模式”,在全市得到普遍推行。随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永政发[20xx]2号)和《永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为全市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各县区都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农村低保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三是实施规范管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市里参照城市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和“珠山模式”,草拟了《农村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做到了统一部署,统一规范操作。一是业务管理规范。全市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档案和工作台账。二是实行全户施保。部分原来存在一户保一人的县区,在今年扩面过程中都进行了纠正。三是资金发放逐步规范。全市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社会化打卡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并在领取证上分别标注清楚。由于严格实施规范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较好,低保审批合格率达到93%。

  四是逐步健全农村社会救助网络平台。市社会救助处内设农村救助科,十一县区中已有十个县区更名为社会救助局,内设农村低保股。有的乡镇设民政事务办,明确了1-3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同时,将社会救助工作延伸到基层村,设立社会救助申报点,实行统一挂牌;村里普遍设立了民政联络员,名单报乡镇备案或由乡镇政府统一下文确认,县区民政局每年从本级配套的农村低保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联络员工资发放,解决了以往村级民政工作无人做事的问题。

  五是突出重点,推行制度创新。第一,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重点,创新民主评困制度。首先对民主评议人员构成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村民主评议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应达到20-30人,使民主评议能真正体现民意。其次是评议方式上公开透明,公开民主推荐,公开集中评议,当场计票公布评议结果;再次是县区严格把关,确保评议不走过场。第二,以强化申报审批责任为重点,建立了《申报审批责任卡》制度,从村里受理低保申请到县局复核审批的每个环节,逐级都有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将按卡追责到人。第三,以加强监督为重点,对村干部纳入低保建立了特殊的监督机制。宁远、双牌制订了“现任村干部家庭纳入保障需单独说明的制度”,既有效防止了村干部徇私、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出现,又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而被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

  二、下段工作的大体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下半年将通过动态管理,将“三类对象”、“五种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至年底全市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25万人左右,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5%,保障比例最高的县保障人数将达到农业人口的6%。

  二是逐步推行规范管理。通过近期对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情况看,我市农村低保在规范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下段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在年底前正式出台《农村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加大农村社会救助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通过积极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将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医疗费减免、法律援助等优惠政策措施逐步延伸到农村低保,努力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整体救助水平。

  四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努力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相比,人均救助水平低,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同时,请省厅在资金分配上给予支持,解决我市农村低保资金短缺的困难。

  永州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基层机构队伍薄弱、保障资金不足、保障面窄、保障水平不高、各项农村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的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牢基础,破解难题,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促进和谐永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