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二、对照检查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不明晰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庚及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会、干部工作会认真研究修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修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中原由乡党委书记全面负责、乡长主管的不清晰工作体制。修改后,由乡党委书记全面领导、乡长全面负责,做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分工明确,党政工作任务和职责具体化。

  二是未全面落实五个“全覆盖”,特别是村级,包村干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针对督查问题,乡党委、政府庚及完善“五级五覆盖”制度。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村级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乡五个行政村实行统一管理,密切配合,村安全生产工作由村支部书记领导,村主任全面负责,设立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村其他班子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全力配合。进一步明确村级干部责任:一是村支部书记要全面领导本村安全生产工作,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工作指示,做好工作部署,并监督村主任及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管理工作,确保本村安全工作抓好落实;二是村主任要全面负责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肩负起安全工作责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统筹兼顾各方面工作,做好村、组安全工作,全力促进本村安全稳定;三是村文书、妇联主任、民兵连长作为村五职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全力配合村支部和村委会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巡查工作职责,全力维护本村安全稳定。四是各村民小组长作为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做好所在村民小组的安全维稳工作,并配合村五职干部做好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扎实促进安全建设。

  其次,完善了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村干部工作职责、乡干部工作职责,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干部头上,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一是细化了全体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乡党委书记全面领导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乡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乡党委副书记负责所分管的民政、工青妇、村级活动室建设等安全工作,同时肩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职责;乡人大主席负责所分管的城乡环境治理、迁坟、扶贫等安全工作;农林牧工作分管副乡长做好农林牧方面的安全工作;企业、工程建设分管副乡长做好企业生产、施工建设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乡武装部长负责所分管的道路交通、信访、司法等安全工作,同时做好所分管的安全维稳工作。全体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统一协作,全力促进安全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全乡五个行政村包村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属地谁管的工作原则,要求全体包村干部对所负责的村组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力防范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进一步细化了乡干部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解到全乡二十八位干部头上,做到人人有对应安全工作,人人抓落实,人人创平安。

  三是安全生产例会未按期召开的问题: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全体干部、企业及施工单位每月安全例会意识,强调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的重要性,确保每月月初安全例会顺利召开,做到月月传达,月月落实,月月总结。对照市综合督查组的意见以及本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乡安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我乡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信息简报进行认真梳理,安排专人做好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记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做到有签到表、有会议记录、有图片文字说明,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工作要求。

  四是制定的安全检查方案粗糙,方案未能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间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对照市督查组的检查问题整改落实表,对我乡日常专项检查方案(包括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月检查的工作方案等)和“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再次审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认真修改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包括时间、地点、阶段性任务)、领导小组名单、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做到检查目标明确化、检查计划明细化、检查职责明了化,检查结果成效化。

  针对检查方案未能落实责任,未能明确完成时间的问题,乡安办还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专门力量对本乡各项安全检查方案进行认真修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能针对本区域主要危险制定,未落实责任,未建立内部、外部联络机制。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印发执行,并报县安监局及县政府备案的问题:针对本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存在的上述问题,乡党委、政府以及乡安办组织专门力量对本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仔细审阅、再次修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把关,认真结合本乡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一是重新认真定位本区域主要危险。乡安办联合各村组安全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安全排查,仔细统计本辖区危险事项。统计核对后,将原应急预案中不符合本乡实际情况的危化品删除,进一步明确本乡主要危险事项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外部联络机制,严格落实乡干部、村组干部、驻乡企业、在建施工单位、乡卫生院、花滩派出所、县级有关部门等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以乡安办为中心,乡交管办、民政办、党政办、劳保所、财政所、国土所、司法所、农技服务中心等内部机构全力配合的内部联络机制,设乡安办为联络站,做好日常安全事故信息接收与隐患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以花滩派出所、烈太小学、烈太乡卫生院、驻乡企业、在建施工单位、县工业管委会、县交通局、县医院等部门为成员的外部联络机制,抓好创建外部联络体系,全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乡安办已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交乡党委、政府审阅,并及时报送县安监局及县政府备案,确保在上级的指导下扎实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联络体系标准化建设。

  六是乡镇“1211消防工程”(一支水枪、两个水袋、一个水泵、一支队伍)未落实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庚及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清查本乡“1211消防工程”机具,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支水枪、两个水袋、一个水泵,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认真落实集乡、村、组安全管理人员为一体的30人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力量,全力保障消防工程有人员落实、有物质储备,促进消防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

  七是灾后重建安居工程未按消防相关规定报批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庚及与变更后的业主单位、施工方接洽、会谈,就本乡灾后重建安居工程未按消防相关规定报批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督促施工方、业主单位做好安居工程消防报批报审工作。在各方统一协作下,业主单位已在县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做好消防报批工作,确保了灾后重建项目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八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档案不完善,未能形成闭合的问题:针对上述档案不完善,未能形成闭合的问题,乡党委、政府以及乡安办组织专门人员对本乡“六打六治”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月大检查、春节治安巡逻、村级活动阵地安全建设、反邪教、集中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对有方案,但检查台账和检查总结不够规范化的进行认真统计与总结;对有台账,但方案和总结前后对应度不高的进行专门审核,根据台账,编制与修订专项检查方案和总结;对有总结,但缺失方案和台账的,认真根据总结情况,扎实修改工作方案和台账,做到检查有方案、有台账、有小结、有总结,促进档案资料前后照应,有头有尾,保障其闭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