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6人口计生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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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20xx年,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全县出生8184人,其中政策内出生7384人,政策外出生80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0.22%,多孩率0.13%,婴儿出生性别比106.25;落实避孕节育手术10914例,同比增加1105例。增幅11.27%,其中结扎3427例,上环6383例,取环250人、落实补救措施849例;采集录入流出人口18.7万人、流入人口2120人。顺利接受了全省年度定量调查和定性调查,为夺取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县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以加强领导为关键,严格责任目标管理。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村级党支部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同时组织乡镇、村计生工作人员400余人到县委党校开展创省模业务培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因计生工作管理不到位,年终被市、县列为重管单位或因省年终检查造成重大失误而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水平的,本单位公职人员年度内违法生育人数超过1人或本系统公职人员违法生育超过2人的,对单位党政一把手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拟授荣誉称号,评先评奖,拟定晋职晋级人员,录用公务员及其他公职人员,选聘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选举,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名单必须先送计生部门进行审核,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及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据初步统计,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中,已否决1990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的候选人48人。

  (二)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着力营造浓厚计生氛围。

  一是维护宣传长廊。把去年在县域内106国道、S320省道及县主干道建设的高标准巨幅喷绘标语全部更新了画面,用油漆刷新了墙体标语1600余条,形成了一道亮丽的计划生育风景线。二是打造精品计生阵地。按市计生委要求高标准建设完成了平水镇把集村,思聪乡左垅村,严塘镇坎下村三个市级精品村;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过道异形图和展板内容,使阳光计生的内容更加丰富翔实;并由县计生局出资对每个乡镇按市精品村标准建设1个示范村,各乡镇按要求完善2个达标村的阵地建设,11月底验收。三是打造立体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辟《人口天地》计生专栏,在城区中心地段租用大型广告位和LED显示屏,在长途客车和车站候车室张贴标语,营造全社会“关爱计生”的良好舆论氛围。“五一”期间,在4A级风景区云阳山国家森林公园举办了“情定云阳山”集体婚典,开展万人签名婚育新风活动,倡导红色生育文化。

  (三)以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全额兑现“两扶”补助。共确认20xx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088人,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对象76人(其中死亡家庭51人,伤残家庭25人),补助已全部到位。二是提高手术并发症补助。对全县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由县财政按500元/月、民政和乡财政各150元/月的标准落实医疗、困难补助和生活补贴,并按农村最高低保标准落实低保。三是制定优生奖励制度。规定中明确: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夫妻双方及独生子女因病住院治疗,在原有补助标准基数上增加10个百分点;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中,计划生育三等以上并发症对象家庭成员年保金由政府负担,适当增加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的养老补贴;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制度,确保独生子女家庭应有的待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益、征地补偿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领取补偿后违法生育的,由所在乡镇政府收回补偿,并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以优质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免费为52对夫妇提供出生缺陷干预检测,B超孕期检查17例,为我县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二是周密组织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20xx年8月以来筹集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45万余元。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49周岁以下的两女结扎户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按每户每年20元的标准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29万元;发放手术后遗症对象补助15.8万元;春节慰问计生困难家庭2.75万元。各乡镇共计关怀帮助计生困难家庭120余人,资金1.8万余元;组织免费体检5次,共计接受免费检查1.28万人,查出轻微妇科病7680人,并为354人免费治疗。

  (五)以综合治理为方略,不断增强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推动了人口与计生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优惠政策有亮点。如广电局全力配合开展人口与计生宣传,累计播报计生新闻40余条,循环播放计生公益广告500余次;民政局出台新政策拓宽临时补助范围,将独生子女户、二女户或因计生并发症造成家庭困难但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其中。截止目前共有69户家庭享受了这一补助,发放金额5.94万元;卫生局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及独生子女因病住院补助在原补偿比例上提高10%;县财政对农村独生子女户按每户120元/年的标准严格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共6.54万元。二是联手征收有突破。由乡(镇)政府派一名专职人员坐阵当地派出所,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新生儿上户工作,及时掌握违法生育人员的信息,联合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三是强力执行有效果。县法院行政庭指派2名法警、县计生局派出4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生案件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强制征收。各乡镇共申请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17人,已执行32人,执行金额56.5万元。

  (六)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有效促进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实时通”工作延伸到村级。投资50余万元开通湖南省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信息“实时通”系统,为25个医疗机构单位及乡镇配备了专用电脑,为部分计生工作人员和所有村专干配备了“实时通”手机。截止9月30日,全县收到出生信息872 条,已核实补充上报出生650条;收到产前检查信息899条,查实政策外怀孕6 条,落实补救措施3例,收到预防两非短信176条。二是将责任落实到村级。充分发挥村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严格实行“三包”(包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包按时落实节育措施,包做好术后随访工作),“三定”(定时间、定任务、定奖罚)责任制,按一名党员或干部包10-20户进行沟通,落实孕情监测措施和长效节育措施,所承包对象年度内没有违法生育的,给予300-500元工作报酬。潞水镇在党员、组长、协会会员的大力支持下,该镇每季度的孕情监测率达85%以上。三是计生信息员宣传到社区。在县劳动部门解决的困难家庭中,挑选100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下岗人员作为社区计生工作信息员,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发给报酬。已收集流动人口信息510条,提供违法怀孕对象信息12人,落实补救措施11人。这样,既解决了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又起到了宣传计生工作的效果。

  (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稳定机构。明确县人口计生局为县政府组成单位,行政性质不变;乡镇计生办作为乡镇“四办”之一予以保留,确保牌子不减,编制不少。到目前为止,全县县乡计生工作人员已经全部解决了“三统 (即工资统发、养老统筹、医疗统投)。二是优化结构。从全县新招考乡镇的公务员中选调2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计生办主任岗位;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4名大专以上文凭人员充实到乡镇计生办(3名统计员,1名技术员);在县内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中选调4名妇产科医务人员充实到县计生服务站。截止目前仅县服务站在岗人员中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有9人(其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有7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有2人),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有4人,副主任医师1人。三是强化培训。今年5月份组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400余人集中到县委党校开展创省模业务培训,同时,每年在青干班培训中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并组织考试。四是成立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新增编制5人,8月份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3名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工作人员充实到这一岗位。

  总之,20xx年,我们在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各项工作都有新的举措和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广大群众生育意愿依然强烈,生育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很艰巨;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仍需努力等。为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奋进,切实解决问题,强势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