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下面将市委黄世勇书记、何辛幸市长等市领导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检查组以及市政府督查组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理归纳如下:
(一)金城江区:
检查南桥市场、双星商贸城等,发现商品占道影响人员疏散、火灾隐患突出、值班人员脱岗、监控设备不启用、消防设备不合格等问题。
(二)宜州市:
1.安马乡政府:驾驶人警示教育未做到全覆盖,现场抽查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表未找到;安全警示教育表签字字迹相似,资料不实;机动车、驾驶人台帐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未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2.宜州市旅游发展公司:游船登船踏板无护栏;游船上的灭火器放置无固定措施,易滚落,且有部分不合格;1号游船上墙的应急电话表地址有错字。
3.宜州市金源煤业有限公司拉浪6号井(全矿已放假停工):外来人员可随意进出井口的铁门,易有人进入井下破坏;停产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没有组织驻守人员学习熟悉。
4.百佳惠城北店:紧急出口不畅通,被杂物阻挡;值班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在岗,无人监控;疏散标识被促销牌阻挡,不够明显。
(三)罗城县:
1.小长安镇政府: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未做到全覆盖、签名不实;道路交通安全规范化登记表等未按文件要求填写,不规范;台账管理混乱且不齐等问题。
2.福祥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仓库部分堆垛不规范。
3.罗城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流向登记不规范,进出货物存在漏登记现象,数实不符;1号仓库内划线距离墙壁不足45cm;未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堆垛制度不完善;公示栏公示的证件未及时更新;安全自检少等问题。。
4.罗城县农贸市场、商场、门面:部分沿街商店货物摆放杂乱,将货物摆放于通道上;正施工的扶梯安全警示标志少,未划定危险区域并隔离。
(四)环江县:
1.大安乡政府:未见“河政办发〔20xx〕86号”文件批办意见;机动车、驾驶人底数不清,未及时更新台帐;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未达到全覆盖,现场抽查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表未见。
2.环江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未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3.环江汽车总站:该站进站口的安检机只有一位工作人员值班,检查过程存在漏洞。
4.环江县百佳惠超市:疏散标识被杂物阻挡,不够明显。
(五)南丹县:
1.吾隘镇唐洪林烟花爆竹零售点:储存产品总药量超过许可证规定的药量;部分产品无防伪标签。
2.八圩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未配备灭火器材。
3. 八圩乡一烟爆零售点:经营人员虽有培训证但不会使用灭火器,一灭火器倒放。
4.八圩乡政府所在地废旧铁路路基:涵洞未围起警戒线存安全隐患。
5.中平四个采石场:未复垦;未按矿山关闭标准设置警戒线;建筑物未完全拆除。
6.河池建设公司承建的南丹县粮油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现场:安全员、升降机司机无证上岗;项目经理、副经理和监理均不在现场;现场推料混乱;农民工工资、质量管理制度等照抄南宁市有关企业的制度,连电话号码都是南宁的;等等。
7.县农贸市场:二楼多个灭火器失效。
(六)天峨县:
1.坡结乡政府:有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规范化登记表未完整填写。
2.向阳镇政府:未按照河政办发〔20xx〕]86号文要求开展工作;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底数不清;警示教育表未做到全覆盖,内容不实;等等。
3. 罗记批发部烟花爆竹零售点问题很多。
4.天峨县有财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产品未按照要求张贴条形码和防伪标签。
(七)东兰县:
1.隘洞镇政府:未及时按照市、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制定本镇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制定的船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客船“桂东兰客0558”和“桂东兰客0362”均未按要求摆放救生衣,未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设置灭火器。
3. 国清中学建筑工地问题太多。
(八)巴马县:
1.巴马水晶宫、百魔洞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制定的春节期间景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未具体细化工作措施,未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2. 那社乡政府:贯彻河政办发〔20xx〕86号文精神不细不实,未做到全覆盖。
(九)凤山县:
1.江洲瑶族乡政府: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未细化;贯彻河政办发〔20xx〕86号文精神不细不实,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台账未及时更新,警示教育表未全覆盖。
2.汽车总站:未严格执行场站安全管理,存在无关人员、无关车辆进入车场情况。
3.县二建公司采石场:无采矿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等。
4.江洲乡民富批发部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安全隐患。
(十)都安县:
1.地苏镇政府:路检发现车牌号为桂M81212的中巴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其中小孩4名);道路交通规范化安全教育登记表存在代签问题;未对摩托车及驾驶员进行登记,也未对摩托车及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2.都安县红河集贸市场:一楼市场普遍存在堆放货物跨越消防通道黄线现象;二楼服装市场普遍存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情况;未能提供对业主、摊主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未能提供本市场安全应急预案。
3.都安县空间站网吧:1个应急灯未通电状态;1个灭火器过期;网吧服务员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网吧内存在抽烟现象。
4.澄江乡岩平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值勤人员力量弱;未实现对7座以上载客汽车安全检查全覆盖;未提醒司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5. 澄江乡桑里村下洞采石场:“一面墙”开采,县安全监管局仍给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监管失于软失于松,现场要求停产整改,待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经市安全监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 澄江乡政府:贯彻河政办发〔20xx〕86号文精神仍不够到位。
(十一)大化县:
1、六也乡政府:发现个别三轮车存在载客现象。
2、大化县金河商贸城:监控室无值班及交接班记录;无安全应急预案;部分摊位货场摆放影响疏散通道;未能提供对业主、摊主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大化县红阳网吧:服务台在岗员工未能提供消防培训证;消防通道堵塞;4个应急灯中其中有2个失效,3个未通电状态;应配备灭火器4-6个,现场仅有2个有效。
(十二)共性问题:
督查发现一些共性问题:
1.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河池市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xx〕86号)文件已印发实施近两年了,但贯彻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多数乡(镇)特别是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乡(镇)未能及时完善更新机动车辆驾驶人和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台账,未能按要求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和机动车辆所有人安全警示教育,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公路路面执法管理工作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边远乡(镇)对车辆情况底数不清,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登记台帐不全不实,甚至有造假嫌疑,很不应该。
2.矿山方面:露天采石场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现象严重(都安、大化、东兰等县尤为突出),非煤矿山非法开采现象还普遍存在。部分煤矿企业放假值班安排没有报主管部门。
3.烟花爆竹方面:一是个别批发企业没有认真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登记表登记信息不全或登记滞后,部分烟花爆竹产品没有条形码和防伪标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有走过场现象;二是少数烟花爆竹零售点没有亮证经营,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缺失。
4.建筑施工方面:一是少数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工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制度没有公示。
5.人员密集场所方面:一是部分超市消防通道不畅通,货台占用主通道;二是疏散标志不明显,个别应急灯不起作用;三是个别宾馆管理人员没有配备逃生面罩。
6.责任落实方面:不少企业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其部门存在落实责任层层递减情况,上热下冷,特别是还有不少乡镇党委书记没有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乡镇领导没有履行“一岗双责”,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