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关于“三转”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纪委关于“三转”工作汇报(二)

  镇(街)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的力量。如何进一步推动镇(街)纪委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了解我市镇(街)纪(工)委 “三转”进展情况如何?近日,市纪委宣传部先后组织两次问卷调查,先后对全市6个区的38名镇(街)纪(工)委书记以及部分区直单位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等200多名同志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显示,89%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探索推进镇(街)级纪检机构“三转”很有必要,非常支持。其中,52.5%的镇(街)级纪委正在推进“三转”,筹划和还没有开始推进“三转”的也占到25.82%,只有12.91%的基本完成。调查显示:目前,全市镇(街)级纪检机构“三转”工作正稳步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镇(街)级纪委“三转”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但一些问题也不容乐观,亟待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一、基本现状

  厦门辖有6个行政区38个镇(街)党(工)委,470多个村(居)党组织, 2000多名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作为基层一线的镇(街)纪(工)委书记,他们的工作对象就是镇(街)党(工)委及下属事(企)业单位、村(居)党组织及广大的党员干部。他们一方面积极履职,协助当地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也参与到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等事务管理中,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队伍稳定,年轻化知识化趋势明显

  厦门市镇(街)纪(工)委人员编制一般为2-3人,其中,有14个镇(街)纪(工)委是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部等3人组成,占总数的36.84%,有15个镇(街)纪(工)委是由纪委书记和党政办、群团等其他部门人员兼任,占总数的39.47%,由纪委书记和一名事业编制的干事组成的占15.78%,但由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委员组成的只占7%。他们都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机构标示,普遍反映有充足的工作经费,其中有可自由支配的办公交通工具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占到74.89%。

  队伍建设方面,镇(街)纪(工)委书记平均年龄为48.2 岁,71.05%的人本科学历,26.31%的人为大专学历,其中2名为硕士研究生,39.92%的人在3个及以上的领导岗位历练过,28.94%的人在2个岗位上历练,31.57%的人在1个领导岗位上历练过。他们任现职纪委书记2年及以上的为60.51%, 但也有31.57%同志任现职不到1年。绝大部分兼任所在的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如厦门市思明区10个街道纪工委书记都兼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二)认真履职,积极改进监督方式

  去年以来,全市各镇(街)纪(工)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职,积极改进监督方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以基层“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为核心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市、区、镇(街)三级联网的“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两违”、“三难”等专项整治,通过媒体曝光典型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端正基层党风政风,注重在重要时间节点向镇(街)纪(工)委党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发廉政短信、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加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等工作力度,从问卷调查收集到的数据显示:镇(街)纪(工)委每年平均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为7件左右,初核信访件3-5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纪(工)委书记兼职问题普遍。作为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厦门市镇(街)纪委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聚焦主业上,镇(街)纪(工)委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工作精力难集中的现实困境。

  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市38个镇(街)级纪(工)委书记中,只有3个纪(工)委书记不再兼任职责之外的相关职务,19个纪(工)委书记还兼任1至3个与主责无关的职务,占总数的50%,9个纪(工)委书记兼任4至6个职责之外的工作职务,占总数的23.68%,有7个纪(工)委书记兼任7个以上职责之外的工作职务。不少纪(工)委书记是由同级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同时分管联系宣传、统战、老龄委、关工委、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有的还负责包村(居)的社会管理事务、征地拆迁等事务。数据还显示,共有21个纪(工)委书记的40%以上的工作时间是参加非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会议或活动。

  分析这一状况产生的原因时,一些纪(工)委书记反映说,由于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复杂,当地的党委政府习惯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推动重点工作,所以经常“被兼职”。作为被任命的党委副书记,一些非主业的工作也必须去指导、协调和落实,所以工作时间无法完全聚焦主责主业。也还有一些纪(工)委书记担心对当地的中心工作一推了之,其主责主业工作也得不到同样有力的支持,有的担心因案件查办导致本单位年终绩效奖被取消而被同事责怪等。因为镇(街)级纪检机构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考核提拔、经费保障等都由所在镇(街)一级党委负责,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区级纪委对镇(街)级纪检机构仍以业务领导为主。

  二是执纪监督力量较薄弱。从目前情况来看,厦门市镇(街)纪(工)委书记都能认真履职,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廉政谈话、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等工作,但调查也显示,镇(街)纪(工)委执纪监督力量较薄弱。数据显示,全市55.25%的镇(街)级纪检机构都是由纪委书记和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组成,专职的镇(街)纪委副书记不多,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而懂得如何处理信访举报、如何开展纪律审查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更少,导致遇到违纪问题时常常无从下手,调查取证不得要领。比如,同安区纪委将反映该区某镇禾山社区村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件交由该镇纪委初核,结果是查无问题。后来,区纪委再次接到相同的信访件后直接介入调查,最后才查实有关违纪违法问题,把禾山社区班子成员“一锅端”。

  三是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调查了解到,一些镇(街)级纪检机构在开展执纪监督问责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比如,一些镇(街)级纪检机构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开展信访核实、纪律审查工作不多,主动出击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识仍不强。一些镇(街)纪检监察机构习惯于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较少主动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还有的对镇街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存在畏难情绪,长期生活在当地,受乡情、亲情、友情的影响,对同级监督不“硬”,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镇(街)级纪委书记依然存在选择性执纪监督问责,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监督同级‘一把手’不可能,监督同级同事有困难,监督下属没问题。”今年以来,一些镇(街)纪(工)委仍然是零立案、零处分。再比如,一些镇(街)级纪委在协助党委、政府抓一些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时,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监督者直接充当组织者、管理者甚至成为一线的执法主体,习惯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还没有完全把对事情的监督转到对人的监督。

  三、建议与思考

  1.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建议市、区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检机构的组织领导,强化体制机制保障,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挺直基层纪委履职的腰杆。大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为镇(街)级纪检机构落实“三转”提供制度遵循,以制度规范保证“三转”要求在本地区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探索制定出台镇(街)级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镇(街)级做好规范化工作,使基层纪委工作有章可循。特别是要明确镇(街)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让镇(街)级纪委负责人主要精力能够放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落实纪委监督的职责。同时通过约谈督促、检查考核、建立联系点等方式,对基层纪委提出严格要求,给予明确指导,帮助解决困难。

  2.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建议探索完善镇(街)级纪检机构履职工作模式。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群众路线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便捷优势,针对基层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开通网络举报和手机APP实时举报功能,不断拓宽信访举报线索,有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二是建立有效办案协作机制。加大落实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充分发挥区、镇(街)办案协作区作用。案源线索由区纪委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由区纪委统一调配。凡涉及镇(街)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类案件,实行镇(街)案区纪委领办,异地交叉办案,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比如,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翔安区纪委一举查处了该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现任副书记蔡津沂腐败案件,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同时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掌握群众举报线索后,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围绕纪律展开,既严查严重违纪问题,严惩腐败分子,又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清单”为抓手,压实“两个责任”。一方面,上级纪委机关通过检查督导、调研督促、约谈督纠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向镇(街)党委政府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另一方面,区级纪委应与下级党委做好“三转”相关工作的协调,将党委支持纪委转职能等具体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确保镇(街)级纪检机构顺利从其他职责之外的工作中抽身出来,专司监督执纪问责。

  3.完善目标考核管理的工作机制。建议把纪检机构的考核指标与其他部门的考核指标区别开来,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管理,将信访受理、信访初核、纪律审查、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明察暗访等具体工作纳入考核指标,由区级纪委机关对镇(街)级纪委干部进行目标考核管理,并通报所在镇(街)级党委参考。在目标管理基础上,建立激励奖惩机制,改革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落实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的规定,激发镇(街)级纪检机构推进“三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4.强化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建议加大镇(街)级纪检机构人才培养力度。针对这一问题,同安区纪委已有了初步探索,如通过挂职、跟班等形式将各镇(街)级纪(工)委书记轮流到区纪委信访、案件等处室跟班学习,同时建立了一项基层纪委交叉办案的制度,把全区10个镇(街、场)划为5个办信办案协作区,由区纪委机关业务骨干和各镇(街、场)纪委书记、副书记组成工作小组,实行交叉办案。这些措施受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欢迎,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今年以来,该区、镇(街)纪委处置违纪问题线索数量也普遍增加30%左右。

  调查中,有62%的人建议增加实践机会的教育培训频率,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 “以案代训”、“跟班培训”等形式,组织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着力提高执纪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人建议,加快纪检监察系统人员上下流通,加大干部挂职交流力度,解决基层能力素质跟不上、转不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