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1-08-31

  中国要建设全面的小康,就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也是当今社会解决基层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各类问题的关键。 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供您参考。

  【一】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是推动“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深入推进新昆明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昆明市粮食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昆明市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昆政办〔20xx〕30号)和《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xx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推法办〔20xx〕2号)要求,认真分解任务、全力落实责任,各项目标任务均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现将我局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及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20xx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粮食行业管理的实际和工作特点,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粮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确定了局流通产业发展处具体牵头负责推行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其它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统一领导,定期不定期在局党委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局务会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2.及时制定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制定《昆明市粮食局20xx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分解方案》、《昆明市粮食局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昆明市粮食局依法治市平时过程考核内容立项分解方案》等多项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20xx年度粮食系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与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定责任书,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与粮食流通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半年及年终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系统目标落实情况调研、考核契机,加强对局有关处室、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属粮食企事业单位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按时上报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情况,切实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检查有力度、落实有报告”。

  3.落实培训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机关周五学习等制度,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制定了《昆明市粮食局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昆明市粮食局20xx年机关学习培训计划》及《昆明市粮食局20xx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市粮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解读学习,切实把法律知识列入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4.积极参加执法培训,认真开展行业培训。认真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共组织5批22人次参加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轮训等培训班学习,其中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新办证5人,换证5人,自行组织了中央政策、宪法、食品安全法、交通安全法等行业培训,征订了《20xx年昆明市全民普法教育读本》33册,确保人手一册;积极开展普法考试考试。通过培训考试,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在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管粮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广泛利用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及粮食科技周等平台、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法规,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报送法制宣传工作信息7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6.建立专职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确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处(原政策法规处)为局法制工作机构,机构人员编制达到5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处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以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开展涉法事务工作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要求,连续7年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该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及黄路元、胡楠三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及时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报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备案。同时,完善《昆明市粮食局法律顾问暂行办法》,要求各处室在处理各类问题时,除了采用行政方式外,还要学会并善于借助法律手段化解复杂矛盾和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法律顾问主要参与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审定、决策论证、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年共提供法律意见书25份。同时,按时上报了半年及全年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政令第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xx〕78号)等文件精神,按时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公布情况,并再次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件文本公布在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上,目前我局仅有现行规范性文件1件;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机制,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按照“局务会研究通过——审查登记——制发文件——对外公布——文件备案”的方式进行,特别是审查登记和文件备案环节必须以文件的形式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批,否则该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应,不得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文件制作处室自行负责。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法制办要求上报年度立法计划报告,由于粮食流通上位法尚未进行修订,因而在20xx年我局没有立法计划。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尽快上报权力清单执行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我局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项行政权力,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自检自查情况报告,目前我局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时均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权力清单执行,严格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昆明市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本部门需要上报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按时上报案件自评自查报告。我局20xx-20xx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为,故未被市政府法制办抽取执法案件参加全市集中评查。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职责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据并按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目前我局的行政执法主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四部上位法,没有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四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为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昆明市粮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昆明市粮食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均严格按照《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没有出现乱处罚、乱作为的行为;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制定了《昆明市20xx年粮食质量抽检计划》及《昆明市粮食局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分工进行了具体明确,行政执法行为发生后均以重点工作通报及工作信息的方式在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市粮食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大力推进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按时限要求完成1-4季度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统计表,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二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执法复议建议。完善《昆明市粮食局粮食行政复议程序》、《昆明市粮食局粮食行政赔偿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行政行为被有关部门撤销的案件,也未发生法院发送司法建议及行政复议建议书的情况。三是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昆明市粮食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信访维稳及行政复议的2名同志为专职行政调解员,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避免产生信访积案,防止产生集体上访,坚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按时按质报送1-11月份云南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表及分析报告(12月份情况需在2016年1月2日前报送),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无需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四是依法配备刑侦复议人员。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的昆明市粮食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室成员6人,将行政复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我局20xx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六)加分和扣分情况

  1.加分情况。

  一是我局被命名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2分。二是为确保我省滇中三大中心城市粮食流通监督检 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消除区域边界执法盲区,分别与玉溪市、曲靖市粮食局联合制定了《昆明市玉溪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动制度》及《昆明市曲靖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动制度》,加2分。三是与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五部门联合制定《昆明市粮油质量抽检制度(试行)》,对昆明市辖区内所有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及经营户的粮油品种实行定期抽检制度,截至目前,该制度实行的月报机制已持续了一年,所有抽检结果均已月度通报的形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此项工作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扩大的方式,20xx年在市属粮食企业及各县区粮食企业、市粮油平价销售点、市粮油稳价保供点、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放心粮油示范配送中心、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进行,2016年及以后每年覆盖到全市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在我省尚属首创,加2分。以上三项共计加6分。

  2.减分情况。20xx年我局未发生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结合粮食部门的工作特点,我局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成立机构、人员配备、培训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全面完成了考核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认识不到位,对部分目标任务存在理解上的偏差,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础薄弱、经验不足等问题是我局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素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