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双拥工作汇报材料有那些要注意的(2)

时间:2021-08-31

二、依照法规,落实优抚

  我镇依据国家有关优抚政策和法规,对全镇优抚对象的优抚金额进行了一一落实。 首先,依据我镇2004年人均收入4300元的标准,2004年烈军属统筹标准定为4300元,

  共筹125000元,达到按时发放优待款,保证了39户军属优待款全实兑现。除此之外,每户军属在年底还领取500元拥军款和300元节日礼品,超过标准800元。在对烈属优抚上实行补差优待,即除国家发抚恤金外,补足上年人均收入水平,年终节日礼品与军属同等待遇。 其次,认真执行国家发放抚恤定补政策。我镇对孤老烈属每人每月160元,粮油补14元,月计174元,每季500元,年计2088元。病故军人家属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粮油补助14元,月计144元,年计1728元,烈改每月25元,年计300元;伤残军人一等每人半年3779元,粮补396元,护理费3108元;二等一人半年1395元,粮补150元,半年计发1545元,年计3090元;三等甲因战6人,每人半年770元,粮补84元,半年计854元,因公2人支款同因战。三等乙因公3人、因战7人,因病住院的民政局报30%,特殊情况由局确定;复员军人抗日战争孤老1人季发450元,年计1350元;每月45元,年计540元;带病回乡复退军人费每月10元,卫生局报清。

  其三,严格执行军人奖励办法,义务兵战士荣立三等功一次奖励50元;由政府出面到村开会,将喜报、奖金当众发给本人家属。二等功由市领导发放奖金300元,一等功奖金500元,特等功奖金1500元。

  在落实优抚上,我镇做了三点。一是对各种抚恤金做到送款到门。二是做到抚恤补助优待帐目齐全、清楚,并建有公帐,三是大力实施党荣工程,开展领导对口,一帮一活动,全镇11名领导干部都有自已的帮扶对象,积极为帮扶户脱贫解困,,每逢重大节日,如“八一”“元旦”“春节”领导干部都亲自到所包户进行慰问,具体解决了“生活,住房、看病”等“三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