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拆迁安置工作汇报材料(2)

时间:2021-08-31

  县拆迁安置工作汇报材料二

  为确保年底让全县6623人分散与集中安置的贫困户搬进新居,xx县财政局通过三项措施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实地走访,科学确定资金拨付机制。主动作为,广开言路,实地走访,在了解到建房贫困户面临的开工难、资金缺、工期短、借款难等多项难题的情况下,科学确定了先动工、再预拨,后验收、再尾款的原则,按工程进度实行三次拨款,缓解贫困户建房款启动资金的不足。

  二是分类实施,科学奖补财政补助资金。对于分散安置自主建房的贫困户,按照6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按照规定修建生产性经营用房的农户,按标准给予9000元补助。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生产性经营用房不超过30平方米的标准修建。对违反上述规定超过面积的建房,县财政将不予验收。

  三是压实责任,科学制定资金考核制度。出台了《xx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负主要监管责任,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落实和督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了财政、审计多部门联动的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从严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避免资金使用不违规,将责任彻底压实在基层。确保把资金全部用于解决搬迁群众必要的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避免出现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