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汇报二

  xx地区纪委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工作,通过“七化”推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案款物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一是手续备案“全程化”。自查自纠是否全程监管,手续是否完备,执纪审查部门卷宗内手续文书是否齐全,是否经执纪审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并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款物移交“及时化”。自查自纠涉案款物是否及时移交,执纪审查部门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是否及时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

  三是款物保管“专门化”。自查自纠涉案款物是否由纪检机关财务部门集中统一保管,未设财务部门的纪检机关是否交由本级财政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是否按规定集中统一保管。

  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化”。自查自纠财务(保管)部门是否设立专用账户、建账设卡,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是否设立专门场所,指定专人管理;是否将涉案款项设立账目明细,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是否开具专用收据,严格收付手续。

  五是款物返还“透明化”。自查自纠解除暂扣的涉案款物是否及时返还。应当返还的涉案款物,是否由执纪审查部门填写责令返还款物清单,及时送达,并由返还单位负责人或返还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是上缴国库“标准化”。自查自纠涉案款物是否及时上缴国库。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是否由财务(保管)部门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及时办理上缴国库手续,有孳息的是否一并上缴;违纪违法物品是否及时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变价处理并及时上缴国库。

  七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年,xx地区纪委将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一次涉案款物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并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使全区涉案款物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