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汇报(5)

时间:2021-08-31

  一是奖惩并举促淘汰。XXXX年,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XXXX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XXXX〕100号),全区累计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7007辆,完成率133.47%,列全市第二位。主要措施①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在XXXX柯北城区和柯南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并增建禁止黄标车行驶的道路交通标志,明确禁行范围。②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公路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按照闯禁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加强联合执法,环保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不定期上路进行现场执法行动。③优化补助服务。区环保局分别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钱清分中心环保窗口设置2个“黄标车”淘汰资金补助受理点,负责黄标车认定、补助资金初审和发放,实施一站式服务,至今年4月底,窗口共审核完成黄标车淘汰车辆1257辆,发放补助资金1111.2万元。

  二是强化监测严管理。①严把准入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加强新车登记和转入管理,对未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严格机动车管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XXXX年,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③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XXXX年,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88728辆(其中绿标82946辆,黄标578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