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动经济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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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推动经济工作情况汇报一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精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切实解决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企业信心和活力,东至县研究制定了《金融精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实施方案》,多举措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职责。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及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落实部门职责。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金融办负责对全县中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运行情况,建立企业档案,进行精准分类,切实提高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东至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作事项的融资服务工作。

  二是提升扶持规模,夯实支持基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支持,全力扩大县新增信贷投放规模。县金融办、县人行要结合实际,合理设定各银行信贷增量目标,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方式,督促各银行保质保量完成各自任务目标。加强考核,结合实际合理设定各银行新增、余额存贷比年度目标,并逐年提高。大力发展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外融资业务,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三是严格金融管理,破除发展障碍。人行东至支行、县物价局负责督促银行机构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收费行为。督促银行机构加强贷款管理,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被违规挪用,确保贷款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加强对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

  四是拓宽帮扶渠道,形成支持合力。设立过桥资金,在省、市财政分配安排东至县续贷过桥资金600万元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倍配套的要求,积极落实1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放大过桥资金的杠杆效应,着力解决企业资金“断路”难题。积极落实《东至县“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东政办〔20xx〕71号)要求,力争全年“税融通”贷款有新的突破。充实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充分发挥中信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平台的作用,放宽不良担保率的考核标准,降低担保门槛,对中小微企业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5%,重点支持对财政贡献大的工业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深入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试点,进一步扩大“4321”模式应用范围。鼓励县内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加强项目对接和沟通协调,全力做好项目申报、债券争取和管理实施工作。

  五是加强融资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每年至少开展春秋二次政银企对接活动,确保每年新增企业贷款增幅不低10%,银企对接履约率达到85%以上。不定期开展行长进园区活动,完善“金融顾问”制度。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系统,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及金融政策等资源纳入平台网络中的投融资服务系统,实现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资源共享。创新和完善金融服务,根据小微企业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技术水平,推动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