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汇报(3)

时间:2021-08-31

  五、保障体系

  拆违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不因拆违造成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拆违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着落;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酿成恶性事故。对特困户可暂缓拆除,对自拆户给予每平方米20元综合补贴。

  拆违工作执法风险大,甚至会出现以死抗争的现象,拆违办公室成立以公安、司法为主体的安全稳定组,负责拆违中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协调。公安部门要在调查摸底阶段提前介入,对每一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排出钉子户,明确工作重点,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每一次拆违都秩序良好,不出现或少出现暴力抗法现象。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拆违工作的总体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城区拆违指挥部,具体进行现场指挥和相关协调工作。拆违指挥部设立专用办公场所,组成人员工作精力要相对集中。

  城区拆违指挥部由副市长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拆违指挥部设立四个工作组,即:拆违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安全稳定组具体负责拆违的日常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七、具体要求

  (一)强化拆违专项整治的宣传报导工作,新闻媒体应采用多种形式,造足舆论氛围,并跟踪拆违进度,做好专题报道。

  (二)参加联合执法强制拆违的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班,接受拆违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妥善处理上访接待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教育规劝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困难要想方设法积极解决,保障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各部门要敢于做工作,善于做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有闹事苗头性的人要坚决果断处置,使整个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拆违后要注重拆建同步,拆管并重,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绿一片,要把拆违工作和环境整治,道路改造,绿化美化紧密结合起来。在违法建筑拆除后,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整体品位。

  (六)对违法搭建建筑,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