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督查会议的精神,按照镇江市《关于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举措、全力推进,在即将到来的秋收高峰期内,努力做到疏堵结合,严防死守,严禁秸秆焚烧,多管齐下,抓好综合利用。

  一是巡查和值守结合,抓好秸秆禁烧。按照挂钩要求,65个村(社区的)的值守人员定人、定时、定点、定责,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人巡防、有人处置。市环保局的六个现场巡查小组分片包干,由局领导带队分赴6个镇(街、区),白天进行巡回检查、夜间布控饮用水源地、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巡查过程中发现火情,立即与责任人员联系,及时扑灭并取证记录。“**369”环保热线全天候接受秸秆焚烧的投诉举报,并第一时间转交法考核组现场核对、取证。确保秸秆禁烧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还田和能源化结合,抓好综合利用。由市农委牵头,进一步加大对机械化作业还田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果园覆草等较为成熟且有效的秸秆利用方式,使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积极探索秸秆利用新途径,挖掘秸秆资源价值,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深度和科技水平。

  三是执法和问责结合,抓好任务督查。坚持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在进行摄像和定位取证的同时快速予以制止。对焚烧秸秆,特别是对 “烧第一把火”的当事人,要从严、从快查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势头;对不听劝阻、执意纵火的,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监察、环保部门组成的督查考核组将增大巡视检查力度,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街道、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