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河长制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一、“河长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长河长办〔20**〕1号关于《长兴县黄土桥港水环境综合治理20**年目标任务》、长委办发〔20**〕6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我局关于《20**年黄土桥港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会同黄土桥港“河长制”的各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修订方案和考核办法。结合20**年以来的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20**年初,我局对黄土桥港3.8公里河道,再次组织了认真的调查和排摸,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20**年黄土桥港“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2017年长兴县黄土桥港水环境治理方案》,并制定了黄土桥港“河长制“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二是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黄土桥港的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街道,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全年共落实巡查32次。

  三是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地坚持了每2个月召开一次“河长制”工作例会的制度,通过工作例会,分析河面保洁、岸坡整治、截污纳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截止12月底,通过巡查和其他途径,共发现问题42个,通过联合整治解决问题30个,督促各成员单位解决问题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