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二、在学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我所党员律师特别是支部委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在科学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并借此学习机会寻找影响制约我所科学发展、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将有力推动我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律师进一步深化了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大家普遍认为,创新党建工作、服务科学发展,首先必须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党建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建工作,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在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途径和发展方法上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素质。

  (二)支部领导思想进一步解放,事务所发展思路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我所支部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忧患意识,在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发展体制等方面注入了新鲜活力,将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业务,着力于探索和建立与社会经济及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三)党员律师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同时也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学习,我所党员律师进一步加强了科学发展的认识,在自觉坚持、积极贯彻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基本纲领,积极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等方面与党中央保持思想统一。在开展律师业务活动中,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依法参与信访和群体性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依法为当事人释疑解惑、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所被列为全市的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单位,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媒体的报道。

  全所律师通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使全体律师做到“五个深刻理解、五个自觉践行”。

  (一)是深刻理解和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的理念,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二)是深刻理解和自觉践行执业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满腔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深刻理解和自觉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公正意识,确立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执业理念,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深刻理解和自觉践行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律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善于围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切入点、选好结合点,有所作为。

  (五)是深刻理解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