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2)

时间:2021-08-31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2)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两大战略”,培育壮大“五大产业”,全力推进金武一体化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过去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消防官兵、公安干警、企业和专兼职消防队员以及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支持的结果,对此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