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致被征地农户的公开信(2)

时间:2021-08-31

  2、地面建筑物补偿标准:框架结构房屋61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51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2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270元/平方米,猪、牛栏、厕所125元/平方米,村庄公用水井3660元/口,家庭水井或压水井980元/口,砖围墙98 /延米,水泥晒坪65元/平方米,三合土晒坪38元/平方米,坟800元/穴,沼气池980元/座,家用自来水(含水井、水泵、储水箱、水管)3000元/套。已装修的房屋(指外墙、地面贴墙地砖,内墙刷乳胶漆、安装铝合金窗等装饰的房屋)在框架结构房屋或砖混结构房屋补助基础上再增加100元/平方米,按实际装修建筑面积核定补助。

  灌溪镇政府作为此次土地征地实施单位,我们严格遵守依法征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征地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被征地户的利益,确保征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我们向各位村民庄严承诺:坚持阳光征地原则,征地工作将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接受您及社会的监督。在执行征地政策上,严格按照既定的征地政策执行到底,一把尺子,不开口子。该项目得到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支持是经多方努力争取来的,来之不易,您及您的家人既是灌苑线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参与者,更是直接的受益者,与其说这是政府为百姓修筑的一条希望路、幸福路、致富路,倒不如说这是百姓和政府合力修筑的一条“连心路”!在此我们衷心希望广大被征地户积极配合和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可能征地补偿很难满足每个被征地区块、每位被征地户的愿望和要求,对此我们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灌溪镇政府

  20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