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2)

时间:2021-08-31

 (三)对联名业主致居委会公开信的看法:公开信首先要求调查业委会的合法性;继而在尚未明确业委会选举的不合法的情况下,要求居委会罔顾法律规定的程序擅自重选业委会,这明显有悖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随后公开信中又要求物业公司不得进行收费调价,然调价与否要依照相关物价文件而定,解释权在物价局,非业委会能决定;最后行文者竟无视相关组织回复程序,自行给居委会强定回复时间,并宣称要保留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权利,形同最后通谍,戾气逼人。纵观全文,全体业委会成员认为:此公开信行文逻辑混乱,问题罗列简单堆砌,不对所列问题内涵外延进行清理和归纳,通篇听凭主观臆断、信口雌黄,上文所提问题,下文无对应问题提出的调查、追究以及整改等方面的内容。该公开信严重缺乏质疑者应持有的严谨态度。故全体业委会成员友情提醒联名业主,若真对小区有意见和建议,请:问题要明确、证据要确凿、逻辑要清晰、要求要对应、法规要熟读、依据要规范。

 二、就联名业主表达诉求所采取方式方法的商榷。

  (一)自我意识独大,为他人考虑少。以联名业主到贾桥居委会,要与业委会成员会面一事为例;业委会工作乃无偿服务,无须24小时待命,强邀会面,不近人情。在居委会表示可以转达问题的情况下,联名业主却仍然强行索要联系电话,且29名联名业主中本就有与业委会成员联系过的人,根本无需居委会提供,但联名业主仍逼迫居委会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动机为何?令人不解。对居委会斡旋解释自我定性,四处投诉告状,意图威压居委会按其意愿行事。

  (二)维权方式偏激,错伤无辜者众。一是营造不对等交流氛围。对话动辄录音,翻阅资料强行拍照,说话居高临下,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努力视若无睹,表达诉求如写檄文,要求回复形似通谍。二是对同为业主的业委会成员,态度骄慢,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不作为、利益勾连、个人能力”等人身攻击和人格诬陷。三是在小区微信、QQ群中党同伐异,凡有不同意见者不是谩骂,即行踢群,还广泛号召呼应者不交物业费,刻意增加业委会与物业监督、交涉的难度。

  联名业主、业委会成员、微信群网友同为小区居民,在监督、约束物业上利益本是一致的,明明可以协商共同面对的却要同室操戈,如此相煎,敢问何急? (三)维权动机不纯,难堵悠悠众口。

  29名联名业主,与物业有矛盾纠纷的占至三分之二,虽矛盾构成因素复杂,但基本都以费用的形式表现出来,甚至有不交物业费长达十年之久的,有两人已与物业矛盾激化到诉至公堂的程度。如此“业主代表”构成,与小区1000多户业主,物业费收齐率近80%的情况形成了讽刺性的对比,这不禁令人质疑,联名业主此举到底是出于公义,还是私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