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商户的公开信范文(2)

时间:2021-08-31

  致商户的公开信范文(三)

  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广大商户:

  为提升城区文明创建和经营秩序管理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涡河路经营秩序的通告》精神,随着**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开业、城关菜市场的建成、城关镇干鲜果批发市场和漆园大市场的改造,近期将对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临时市场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活禽等农副产品经营位置进行重新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缔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占道经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活禽等各类农副产品交易行为。涡河路和北蒙大道农副产品批发商必须于2015年10月12日前迁移到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零散商户从10月12日起迁入漆园大市场;码头路农副产品经营户于年底前迁入城关菜市场或城关干鲜果批发市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否则,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取缔,并给予100—500元罚款。

  二、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为解决上述路段占道经营户的去向问题,请你们根据各自经营种类及特点,结合“城关镇干鲜果批发市场”、“涡河路农贸市场”、“城关菜市场”功能,自愿申请去向,填写去向征求表,我局根据市场功能、容量,按商户提出申请时间妥善安排。

  三、请认真填写“去向征求表”,此表由经营户本人填写,并交所属管理路段分队带回。对拒不填写“去向征求表”的商户,视为放弃安排,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