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流动人口公开信范文(2)

时间:2021-08-31

  致流动人口公开信范文二

  亲爱的流动人口朋友:

  你们好!真诚欢迎你们来应县投资、经商、务工,参加应县的经济建设。

  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方便你们在我县区内的工作和生活,现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并希望得到你们的关心、支持和自觉遵守。

  一、你们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在你们到达我县以后,应在15天内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计生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及提供相关婚姻、生育情况,我们会为你们提供必要的宣传和服务。

  如果你们未能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地及时补办,以便为你们查验此证。

  三、为了你们身体健康,请选择安全可靠的避孕方法,落实节育措施,并主动参加我们组织的环情、孕情、妇检,我局计生妇幼服务中心将为你们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为你们创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

  四、如果你们或亲朋好友打算在我县境内怀孕、生育,请提交户籍地《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手续,否则我

  们将按政策外怀孕、生育查处。

  五、希望你们积极主动加入应县计生协会,能成为计生协会的会员。

  我们提供的服务项目:

  1.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青春期健康和男性健康知识,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孕前教育和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等。

  2. B超环情、孕情、病情监测服务;3. 免费发放计生宣传资料;4.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