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1-08-31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一)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XX市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将于20XX年10月8日起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由于系统切换的需要,自20XX年9月26日18:00起至20XX年10月8日8:30止,现有系统将全面停机,暂停办理大部分涉税(费)业务,并于20XX年10月8日8:30起全面恢复。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办理涉税事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场所及平台系统

  (一)国税系统。XX市国税系统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服务系统。

  (二)地税系统。XX市地税系统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网上报税、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

  二、系统切换期间可以办理的涉税业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勾选确认);

  (二)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络采集报送;

  (四)涉税咨询。

  系统切换期间,除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外,纳税人端的其他发票开具系统均可正常开具发票。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请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自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20XX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6日。

  (五)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将对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升级,您可从网上办税平台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说明。网址:

  **。

  (六)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升级,您可从网上报税系统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操作手册。山东地税网上报税地址:

  **;

  原网上报税地址**不再使用。

  (七)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您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您可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XX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XX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查询。

  由于系统换版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XX市国家税务局 XX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