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2)

时间:2021-08-31

  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二)

  尊敬的农业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农业普查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从2017年1月1日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提前整理好户籍簿、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证、林权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单位)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家庭外出人员情况,做好普查登记准备。

  农业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我们将遵守法律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为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取得成功做出贡献。普查登记后,普查人员还将进行复查,还需要您继续支持与配合。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顺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

  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三)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及农业普查对象: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正式启动普查工作,汪洋副总理专门召开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农业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从今年年初启动普查工作,现在前期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即将进行普查登记阶段。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1.7万名普查员将佩戴统一证件,正式开展入户登记。此次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农作物种植面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有关情况。

  农业普查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更是一件大好事。在XX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广大农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此次农业普查是近年来全市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权利和法定义务。希望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发扬一贯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普查,提前整理好户籍簿、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证、林权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做好普查登记准备。在登记时,希望您认真如实填报调查项目,有不明白的地方普查员会为您提供帮助。同时,各级政府及普查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请大家放心。

  最后,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积极支持农业普查的农民朋友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致以衷心的感谢。再过几天就是新年了,借此机会祝愿大家新年快乐,五谷丰登,阖家幸福!

  XX市人民政府市长XX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