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关于文明出行的公开信(2)

时间:2021-08-31

  致广大市民关于文明出行的公开信(二)

  市民朋友:

  您们好!

  新年伊始,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目前交通事故多发将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全面实施交通严管,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主动拒绝危险驾驶行为,保障安全文明出行,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向市民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如果您是驾驶汽车出行,请注意:①要文明礼让,不要争道抢行,千万不要在路面上有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行为;②在高速公路上不要超速行驶、占道行驶,特别是不要占用应急车道;③要相互礼让,相互包容,抵制“路怒”;④不要超速超员、套牌假牌、疲劳上路、擅改车型驾驶;⑤骑摩托车要有牌有证,并戴上安全头盔;⑥从事校车运输、旅客运输、危化品运输,要办齐牌证、资格证,不得准驾不符、路线不符、人员不符,确保安全。

  如果您是骑摩托车人、电动车、自行车,请注意:①各行其道,不抢别人的道;②没有划分车道线的,在道路两侧通行;③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④骑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⑤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⑥不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它车辆牵引,不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⑦自行车、三轮车不加装动力装置;⑧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如果您是行人,请注意:①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②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③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④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⑤不要乘坐超员车、报废车辆,以及拖拉机、货车等非客运车辆⑥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⑦机动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⑧乘坐两轮摩托时,记得戴上安全头盔。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