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州旅游行业消费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消保委发布旅游业消费警示

  “一元带您游某某”“买一送一”“不满意重玩”……在生活中市民常能看见这些充满诱惑的旅行宣传广告。然而,这些看似“馅饼”特惠活动,实际暗藏各种陷阱。国庆长假过后,错峰游升温。台州市消保委、温岭市消保委联合发布旅游行业消费警示:

  一是选择合法合规旅行社。外出旅游时要选择有资质正规旅行社,查看其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意核对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避免上当受骗。

  二是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时要认真查看合同中线路、行程、景点、交通、食宿标准等内容。旅游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组成部分,旅游者要认真核对其中相关内容,并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如有特殊要求,要在双方共同确认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如遇到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消费者可持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及相关证据材料到旅游等相关部门投诉。

  三是理性参与“互联网+”旅游。目前“互联网+”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与旅行社合作,以旅行社名义开展经营,风险相对较少;有的打着旅行社幌子,但其实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风险巨大。个别“互联网+”旅游无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质保金在第三方抵押,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一旦发生安全和利益损害事故,会出现投诉难、理赔难的困境。因此,提醒消费者应理性参与“互联网+”旅游,在参与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组织者签订合法的旅行社书面旅行合同,并购买保险,注意出游安全。

  四是谨慎参加低价游活动。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惟一标准,盲目相信低价旅游,应将旅游产品的品质和价格进行综合比较,警惕 “低价”、“回馈”等名义的宣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