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7)

时间:2021-08-31

  为此,建议由区金融办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代区政府草拟并出台我区落实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将开办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的银行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银行(包括村镇银行),下放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权限,最快实现一天内放款。三是将金融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微企发展情况纳入金融企业考核奖励范畴。四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创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富源担保、兴农担保等担保公司与银行等签订微企贷款担保合作协议,放宽政策,通过“见贷即保”、“见保即贷”,降低贷款门槛,为微企提供融资服务。

  (四)整合资金加大对“特殊”微型企业财政扶持力度

  政府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既要做好普遍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更要有针对性的扶持“特殊”微型企业。要切块工业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加工制造业、农业、信息产业等微型企业的发展。一是立足**实际,整合部门优惠政策,适当提高IT信息技术、机械加工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产业的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二是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类微企,整合涉农各部门政策,鼓励有知识有文化的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微企”模式,积极发展微企村,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业;三是根据微型企业发展有别于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的实际,拟定微型企业发展的考核奖励政策。对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增加、税收增幅、就业增加、产品创先、产能升级、品牌创建等方面予以奖励。

  (五) 加大对微型企业发展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

  建设微企园、孵化园及微企村等微型企业承载载体,有利于营造微企发展氛围,有利于企业抱团节约发展,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市级财政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方向来看,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平台载体建设,已成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方面,我区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按照“一园一色”、“一村一品”的原则对全区微型企业园(孵化园)、微型企业村进行合理规划;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对“园”、“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企业入驻创造条件;三是分类拟定入驻“园”“村”微型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通过调研,我们深深感到,我们不仅仅要看到它们今天在支持创业,解决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更要着眼微型企业的做大做强。相信,大型集团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今天,或许就是当前某些企业的明天。政府有力作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的发展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