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现状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当前女性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妇联于2014年6月对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的调研显示,目前**市女性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女性公众参与意识相对不强。我国长期实行的“大政府、小社会”行政管理体制,使得妇女群众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等问题理解上存在偏差,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的意义、发展趋势以及功能作用认识不到位,妇女群众的公众参与意识虽然在逐渐强化,但相对而言仍旧不强,其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大多停留在兴趣爱好层面,真正有意识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很少。

  2.女性社会组织自主性不足。**市的各级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主要是基于妇联、街道、社区等主管单位的推动,82.2%的被调研妇女组织是由主管单位牵头成立;57.7%的被调研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是主管单位工作人员;73.2%的被调研妇女组织开展活动的场所,是由主管单位无偿提供;60.1%被调研妇女组织的活动经费,由主管单位提供,并且有47.1%被调研组织的表示,主管单位提供的经费占组织全年工作经费比例80%以上。

  3.女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能力不足。一方面,面对社会和组织转型给妇联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各级妇联干部、尤其是基层妇联干部知识和能力储备滞后,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对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无法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另一方面,女性社会组织大量的都是以兴趣爱好为结合点的社区组织,真正能承接政府让渡职能的女性社会组织数量极少,而且有77%的被调研组织认为,自己的组织目前还没有承担政府让渡职能的能力。

三、推动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的建议对策

  为进一步促进形成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在全市蓬勃发展的态势,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建议如下:

  1.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民政部门对女性社团组织放开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条件,争取建立合作孵化、共同培育女性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在全市上下争取实现女性社会组织登记后抄送妇联备案,公益创投项目中涉及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抄送妇儿办备案的信息互动机制。积极争取民政部门在政策支持、人才建设、项目运作等方面向女性社会组织倾斜,为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建立新型服务机构。鼓励市、区镇成立女性组织指导服务中心,依托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建设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资源,为创办初期的妇女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各类资源支持;充分发挥培育、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作用,加强对女性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益慈善类女性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让渡公共服务的竞争。

  3.培育专业工作队伍。一方面,对组织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化工作专业素养,使组织成员掌握基本的组织技能,不断积累,不断发展,通过组织人员的专业化,提升组织服务和活动的专业化水平,不断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和妇女群体需求的提高;另一方面鼓励妇联干部、社区干部报考社工师,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提升基层妇联干部联系、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并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

  4.规范组织运作机制。一方面要使女性社会组织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自立和自治的能力,建立规范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另一方面要使女性社会组织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诚信制度的建设,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度。

  5.打造组织工作品牌。一方面,积极鼓励女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服务社会、服务妇女儿童工作,参与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申报承接的方式,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鼓励更多热心公益的“草根”妇女社团在参与中学习、成长,从而逐渐发展成为正式的女性社会组织。

  6.搭建交流展示平台。通过网络专栏、qq群等平台加强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合作;各级妇联整理汇总各类女性社会组织信息,建立女性社会组织信息库;组织开展各类妇女文体、才艺团队展示比赛活动、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和项目等活动,展示女性社会组织风采和项目运作成果,培育典型,塑造品牌,强化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