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7)

时间:2021-08-31

  三、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社区是社会的基础。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和谐社区抓起。根据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社区建设的新情况,党委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健全社区工作机制、夯实社区工作基础、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37号)、《中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发﹝2011﹞26号)文件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及时对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牵头抓总,并明确专人,全面组织协调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平时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实行常态化督查,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驻区单位和社区建设责任单位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商议协调解决社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社区建设协调发展,真正建立社区“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有章理事”的管理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运行机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社区工作规程,对社区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确保社区应负责的具体事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清晰明了,杜绝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推诿扯皮等现象。二是规范工作运转。整合政府部门在社区的办事机构、人员和办公设施,实现社区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理顺理清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社区与镇(办事处),社区与上级职能部门等各层面关系,完善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明确社区日常工作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社区工作推进有力、奖惩有序。规范建立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公开、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制度。三是切实减轻社区组织负担。要从严控制向社区组织交办工作任务,不得将应由部门自身承担的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不得随意在社区挂牌子或签订工作责任书。健全“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必须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委托社区组织承担;临时性重要工作和突发性重大事件,由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直接到社区组织实施。禁止向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达经济指标、创收上缴任务和违规收费。

  (三)优化社区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应逐步加大对城市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方面要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尽快解决少数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重视社区公共建设,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把社区公共设施纳入城市功能配套的总体布局,不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进人渠道,不断优化年龄、知识、性别结构。建立社区工作人员长效培训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建立和落实奖励机制,对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人员达到一定条件的,适时解决政治和经济待遇,使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生活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休有供养。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单位共建、有偿服务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社区办公经费划拨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确保按期足额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强化社区服务职能。一是突出工作重点。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创业就业、帮老助残、便民利民、群防群治、法制宣传、民事调解、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服务,通过强化服务功能,赢得居民和社会的认可,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二是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畅通社区事务的参与渠道,不断完善社区事务听证、民情恳谈、议事协商、居民评议等民主程序,同时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的规范运作机制,使社区建设真正步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规范化轨道。同时,要积极培育群众性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社区慈善等活动,不断提高居民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四城联创”的气氛营造得更加浓厚。

  (五)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要认真做好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和党支部工作宣传栏等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积极探索社区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老党员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运行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离退休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协调共推机制,以社区党建工作带动居委会、离退休管理工作,合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党建工作与居民群众的双向互动机制,实行“社区党建议事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代表、居民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倾听社情民意,讨论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