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系列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1.麻雀虽小,五脏惧全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除县级市外,市可设区,作为一级国家政权是国家机构的基层组织。因此,区相当于县级机构(县级市与直辖市除外),党委员会、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委员会四套班子齐全,加上各种群众性政治组织机构,总计四五十之多。

2.上下对应,机构庞杂

  由于长期形成的机构组织上下一一对应的惯例,使得区政府政权组织各类机构繁多。党委系统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科协、人武部、退委会、退休科协等机构。群众团体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区政府最为庞大,有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民政局、工业局、城建局、文教科、卫生局,劳资科、人事科、商业局、工商分局、司法科、公安分局、老干部科、环保局、房管局、房屋建筑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工教育办公室、体委等,有的区还设有计经委、协作办、体改办和众多临时性机构(配有正式编制),如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拆迁办公室等十多个。

 3.工作人员超编

  各区的正式编制一般都在150-200人之间(少数厦高达200人以上)。但由于各种临时性机构林立以及人浮于事,互相扯皮现象严重,每个区都从街道委员会、区瞩企业中抽调若干以工代干性质的临时工作人员,这类人数量很大,约占全部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使得区级机关十分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