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范文(3)

时间:2021-08-31

(二)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二大队启动了应急响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对事故路段展开车辆疏导和警戒、管制活动,及时通知120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田琪兵、汪飞、陈建军、陈饲源和向春仙5人死亡,陈怡、徐俊强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驾驶人田琪兵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核载12.9吨,实载36.88吨)的机动车超速(时速89 km/h,限速80km/h)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主要为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田琪兵进行考核合格就安排其上岗作业,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2)安全管理不到位,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事故发生时田琪兵超载超速行驶;

  (3) 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田琪兵超载超速行驶的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