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光伏发电扶贫试点工作,客观评价项目效益,研究完善运营维护管理,按戈新主任要求,2016年7月20日至26日,国合处联系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市光伏扶贫试点专家组指导意见,组织奉节、巫山、巫溪三个试点县扶贫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和电力公司、光伏发电设备生产厂商、施工建设企业等人员,历时7天,冒酷暑深入实地,深入项目乡村及农户,开展光伏发电扶贫试点调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目标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建设十大重点专项工程部署,结合重庆“五大功能区”战略定位,2015年,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组织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光照资源较好的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的贫困乡村,开展光伏发电扶贫试点。
为了拓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途径,试点制定支持贫困户增收脱贫,验证光伏发电效益,创新可资借鉴的群众参与式扶贫项目经验,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增收减贫模式等四项目标任务。项目共计投入资金2814.8万元,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689个,装机3627kw。其中户用光伏电站656个、装机1968kw,村级集体电站33个、装机1659kw,村级电站装机占46%。项目覆盖21个贫困乡镇、51个贫困村、2625贫困户、26685贫困人口。
二、检查任务与成效评价
(一)检查依据与任务
依据《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市扶贫办《关于完善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市光伏扶贫主要设备技术标准与要求》,调研组开展检查和分析研究。
主要任务是,到项目地检查测评光伏设备材料种类与施工安装质量,督促整改完善,规范建设;进入发电效益差异典型的农户和村集体电站,检测发电量,分析发电差异原因;探讨并网适配电技术设备及电能参数设置,寻求提高发电效率的技术措施;了解并网发电、登记注册程序及手续,争取电费与补贴资金按规定落实到户;座谈加强项目运营管护机制建设,促进实现高效、持续、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
(二)对试点成效的评价
我市光伏发电扶贫试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布局、电网设施条件,在市、县党政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扶贫办精心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供电公司大力支持,项目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从茫然接受到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效果。
1.发电效益好,普遍达到我国Ⅲ类光照资源区光伏发电量水平。巫溪县胜利乡龙狮村陈华,在屋顶安装3kw分布式光伏电站,213天发电2165.9度,平均每千瓦日发电3.39度(与吉林、浙江太湖镇的样本户发电量3.5千瓦时、3.28千瓦时相似)。检查发现,凡电池组件安装正确,规范管理的试点户,发电效益与陈华相当。
2.项目生态环保,契合了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光伏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扶贫和生态效益。所建3627KW光伏电站,全年可发电440万度以上,按现行电价收益约430万元,在支持贫困农民增收的同时,还节省标准煤1760吨,减少碳粉尘排放1196吨、二氧化碳(CO2)4386吨、二氧化硫(SO2)132吨、氮氧化物(NOX)660吨,促进生态绿色环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享受国家现行光伏发电政策,贫困农户得实惠。对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2016年,Ⅲ类光照资源区电价为0.98元/千瓦时。国家电网重庆市公司完成2016年上半年抄表结算,并筹集资金,安排在8月底先期按0.7996元/千瓦时标准(上网电费0.3796元,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0.42元)核发到户。尚缺0.1804元/千瓦时,待国家政策明确补发。据此计算,装机3kw正常发电农户年收入达3000元。巫溪县围绕精准脱贫,推行光伏扶贫“收益前置”,动员中标建设企业为贫困户垫支8000元/户,企业在电站收益后五年内分期收回垫资,让贫困户前期不花钱,还提前获取项目收益。
4.创新跨业态高新技术项目在贫困地区实施,拓展了开发扶贫新途径。一是推行社区主导型方式,尊重群众权力,民主讨论决定项目事宜;二是瞄准特困村、贫困户,深入宣传动员,实施差异扶持政策措施,实行“五步三公示”程序,贫困农户自愿申请,竞争人围;三是积极推进,专家指导技术,市县户三方共同筹集项目资金,制订《光伏扶贫工作指南》、《社区主导光伏扶贫八步法》、《光伏扶贫主要设备技术标准与要求》,推进规范建设;四是公开招标采购,保障设备和工程质量;五是严格纪律,把设备采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点,教育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加强了项目运营监测维护管理。自主研发定制光伏发电扶贫互联网管理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如图1),环境监测集成设备(日照辐射监测仪、电池板温度监测仪、环境湿度监测仪、风力监测仪)(如图2),采用电脑PC、手机APP终端,实时监控电站运行及发电效益,监测发电并网状态,提示设备故障报警,远程采集发电数据。应用“互联网+光伏”一体化管理平台,利用监测采集的数据,比对同功率电站效益,诊断发电差异原因,为加强电站运营管护,提高发电效益,确保安全生产,降低维护成本,提供了有效手段。同时,为监测贫困户发电收益,动态调整贫困户,实施精准脱贫提供有效依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这一新能源项目在贫困地区试点实施,项目地区部分干部和群众缺少知识,不懂技术,缺乏组织管理经验,在试点过程中尚存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
1.设备安装不规范,降低了发电效率。突出表现在,少数电池板安装朝向/倾角不正确,被树木、建筑物遮挡,减少阳光照射强度,降低光电转换。还有上网输出电线长,线径小,电阻增大,造成电力损耗。巫山县福田镇晏必平6个月发电量1943.9度,邻居田远敏电池板安装朝向正东,相同时间少发电328.8度,少17.4%。奉节县大湾村陈振财3kw电站输出电线细长,线路阻抗大,140天仅发电473千瓦时,仅为邻居陈振财3kw电站同期发电1070千瓦时的44.2%。
2.发电电压、电量与电网电压、变压器容量失配,日光辐射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弃光。当电网电压不稳,变压器容量小,带来光伏系统电压失配或容量超限,使逆变器处于“超压保护--重新启动”反复调整中,甚至停止工作,使光伏系统不能正常发电或发电脱网,降低了光电转换效率。巫溪县张啟发、张世万等项目户,均出现电网电压高于逆变器保护电压而发生弃光现象。如下功率曲线图所示。
3.运营维护体系不完善,存在项目管护和维护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现象。目前,项目建设企业设立的技术服务部和乡村运营维护员尚不系统规范,项目农户因缺乏光伏知识,不懂发电技术,不敢接触电站设备,担心“失格”造成人身伤害,致使项目保养维护未得到有效落实和保障,部分农户对散落在电池板上的树叶、鸟粪、尘土不打扫清洗,降低了发电效益。巫山县福田镇何景福电站建成后从未接触和巡查,3个月没发电也无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