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状的社会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三 、对调查结果的几点建议

  1.宣传力度加大化。医疗保险是新生事物,在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如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导诊服务台,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以增强对医疗保险的认同度,消除相互埋怨等现象,为医疗保险制度的日趋完善提供思想基础。

  2 .覆盖对象扩大化。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中已全面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覆盖人群过少,离加快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尚有差距。因此,必须加快实现从职工医疗保险到社会医疗保险的转变,扩大覆盖范围。一是要加快研究和完善适应灵活就业方式的医疗保险,将个体工商户、钟点工、自谋职业人员等全面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二是要针对恶性疾病低龄化的趋势,加快推行学生医疗保险办法,提升学生医疗统筹层次,切实减轻患者家庭负担;三是要增强对城市外来人口的管理,打破城乡所有制等各种界限,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3.基金来源多元化。虽然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采用了统账结合的模式,但随着小康社会的建成、人民健康需求的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转变为筹资渠道多元化将成为必然趋势。对于如何实现筹资渠道多元化,相关学者认为,除了作到应保尽保之外,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医疗保险风险储备金;二是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提高,以及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适当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并主要用于增大医疗统筹基金的总量;三是要开辟社会募集渠道,向社会公布设立医疗保险社会募集帐户,接受中外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主要用于对大病患者和困难弱势群体的社会医疗救助。

  4.“三项改革”同步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马当先,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这是一大误区,必须实行“三改并举”。 一是要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切实打破垄断,将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单位纳入医疗保险服务定点范围,影响和促进医院、诊所、药店等相互竞争,加强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力度,对违规操作、服务较差的定点单位要严肃处理;二是要实施与物价部门的信息联网,促进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三是要定期公布相关方针,引导居民就医,将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病种的平均住院费用、自费金额所占比例等定期向社会公示,使患者能够对相关费用清清楚楚,让医院接受社会监督。

  尽管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是一个长期不断发展的过程,但改善目前令人差强人意的医疗保险现状刻不容缓,我们要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广大民众的医疗需求,让大多数人民看得起病,看不起病的人也能看得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