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续保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的机构或者个人支付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保险公司仍与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并支付手续费等费用。

  某大型财险公司青岛开发区支公司委托不具备保险代理业务资质的青岛某汽车服务公司开展车险业务。自2016年3月开始,在两公司的合作中,由该汽车服务公司向客户代收车险保费,由该财险公司业务员垫付保费出单,之后由汽车服务公司再将扣除手续费后的净保费通过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该险企业务员。2016年3月到4月,汽车服务公司共向该财险公司业务员支付车险净保费18万元,涉及车险保单200余笔。

  该汽车服务公司在没有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从2016年1月开始通过广播、微信、网站等媒介,宣传车险促销优惠活动,同时,制定销售部门人员提成标准,招聘多名“保险内勤”和“续保专员”岗位人员,“续保专员”主要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进行保险销售,该公司还与客户签订“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协议书”,协议书中有该汽车服务公司向投保人提供车险信息咨询服务、委托该汽车服务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指定车辆商业险等表述。截至2016年3月29日,该汽车服务公司共与194名客户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协议书”,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在投保时,客户的保费并未直接交纳至保险公司账户,而是由该汽车服务公司代收。

  另一家财险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支公司与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娄底某汽车贸易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并应对方要求支付手续费。2016年1月和2月,该险企共在上述汽贸公司收入商业车险保费51.3万元。这些业务通过该险企娄星支公司王某等12名个人代理人的工号出单。该险企对上述保费按商业车险新单保费的30%、续保车辆保费的16%标准提取手续费12.2万元,并转账支付到该险企王某等12名个人代理人的银行账户中。该险企负责上述汽贸公司业务的工作人员收缴上述手续费用后,再交给该汽贸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