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1月份,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51分,比上月增加0.27分,比上年同期减少0.86分(见图1);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比上月上升0.40个百分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

  图1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走势图(计量单位:分)

  一、全市总体情况 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51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现“二升二降”局面。

  守法率指数为80.68分,比上月增加0.4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部分监测点行人和非机动车数量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章现象有所减少。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2.89分,比上月增加0.08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81分,比上月减少0.35分。主要原因是本月交通标线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有所增加,分别比上月增加8处和15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6.61分,比上月减少0.27分。主要原因是本月出现堆物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有所增加,分别比上月增加7个次和10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43%,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63%,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0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48%。

  二、各区情况从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得分最高,为86.52分,罗湖区次之,为86.28分;宝安区、龙华新区和光明新区指数得分相对较低,分别为74.69分、71.95分和61.49分(见图2)。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

  图2 1月份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计量单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