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守儿童调查报告2000字(2)

时间:2021-08-31

  关于留守儿童调查报告2000字二

  第一部分 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

  “留守儿童” 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其中80%左右是农民工)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体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

  留守儿童的生存与教育状况,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一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学者、舆论界与社会的高度关注。如何解决或缓解这一问题,首先应该了解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

  留守儿童是农民工的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问题是农民工问题的一部分,或者说,留守儿童问题是农民工问题派生出来的一个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个环节存在缺陷所导致的。

一、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源: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他们为什么让子女留守?为什么当留守儿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别无良策?根本原因是他们本身面临种种生存的压力。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必先关注农民工问题。

  (一)农民工的概念

  我国政府是这样定义的:“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时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二)农民工的出现

  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原有劳动力的过剩性是一个前提性的因素。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仅存18亿多亩,按农村现有劳动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进行推算,仅需1.5亿劳动力,而现在农村约有劳动力4.98亿,剩余农村劳动力近3.5亿。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1.2亿,其中进入城镇在二、三产业企业打工的农民工约为8000万人。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2002年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9460万。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用城乡统筹的眼光来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就意味着在近期内还会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进入城市。

  (三)农民工的生存困境

  分析农民工的经济、社会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可以认为:农民工是不得不与其子女分离,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1、农民工经济现状

  在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工对流入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外国资本是朝着“廉价劳动力”而来投资的,外资追求利润,尽可能地压低工资水平,加之中国劳动力过剩量大,就业竞争起到了压低工资水平的作用。而私营的中资企业、乡镇企业,则采用“低工资”模式操作。这样,各类企业农民工工资普遍较低。改革开放之初的“打工妹”的工资水平,20余年后其女儿到同地同类企业打工,工资还是差不多。

  农民工的低收入状况,决定了一部分农民工无经济能力把未成年子女带到身边,而是留置在家乡,以降低养育子女的成本。因为带到城镇,必定会增加租房费用、生活费用与教育费用,至少这三项费用是超过半数的农民工经济上难以负担的。

  2、农民工社会现状

  农民工的职业行为的基本特点是非农化,但主流职业行为多与城镇主流职业相分离,基本上是城镇原有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的一种补充,甚至是流入地当地劳动力所不愿意干的粗活、重活、脏活。具体职业类型主要是从事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业、建筑业,以及层次较低的服务业、家庭雇佣等。农民工的职业具有低层性的特点,决定了其社会地位处于城市社会下层,或谓“边缘化”状态。这类职业有的是雇佣方提供的临时的、简陋的住处,如农民工较大的一个群体是建筑工,一般在工棚或在建建筑物内息宿,带小孩就不能不自己租房他住。

  这种城市二元的户籍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体现了它的合理性,一是缓解了农民工流入地城市的市政建设的压力;二是避免了曾经在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出现过的“贫民窟”这一社会问题;三是有效地降低了民政救助规模与社会保障压力。但是,这是以牺牲农民工的权益,牺牲社会公平而实现的。

  3、农民工的生存问题

  农民工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居住、工作条件恶劣,闲暇时间少,精神生活匮乏

  他们平时劳动时间长。并且很少享受法定休息时间。山西省总工会的一个调查,说明约有84%的农民工不能享受法定休息时间,约45%的人没有休息日,连续超负荷劳动。

  劳动作业环境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在一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工地、宿舍昏暗拥挤,卫生条件差,生产生活设施普遍比较简陋,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个体老板和不法矿主只顾赚钱,不进行安全投入,不配备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2) 处于城市边缘状态,没有融入城市居民之中

  来自于生存和生活的压力以及离乡背井的孤独,给许多农民工的心理蒙上了阴影。昌邑市检察院曾会同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对200名年龄在20岁至40岁的农民工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他们中“感到寂寞孤独”的占92%,“提心吊胆,担心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占47%,“为感情问题整天感到困惑”的占36%。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相当一部分农民工采取消极的生活方式,有的将自己封闭起来,有的则借酒消愁甚至寻衅滋事。

  (3) 处于非福利状态

  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基本上把他们排除在外。

  参加社会保险难度大

  (4) 处于收入高风险状态

  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山西省总工会调查的农民工中,有26%的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规范的超过三分之一。

  按月领工资难。

  农民工自身在上述生存条件下,从经济开销、人身安全、生活稳定度等角度考虑,比较留在家乡与带在身边两者的差异,选择把子女留置在家乡,托孩子的祖父母、伯叔父母或其他亲友代养代管,是在理性的考虑下做出的合理的决定。

  可以预测,在一定的时期,农民工收入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城乡二元制户籍壁垒 (实质是社会保障资格如住房、低保、失业保险等的藩篱)只能逐步拆除,一部分农民工带子女进城需要居住、生活、管带、上学等条件难以一一满足;因此,留守儿童的存在是一个带有必然性的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