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容易产生行为偏差
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正处在身心发展时期,他们的自律能力不强,容易受到外界和其他人的负面影响。再加上亲情缺失、代理抚养人对留守儿童管理不到位,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采取迁就、认可的态度,造成行为偏差。表现最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纪律观念差,违法违纪现象严重;(2)沉迷于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等场所;(3)在与他人的交往中,缺乏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又缺少必要的指导,与社会上的“小混混”混在一起,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4)有些留守儿童的抚养人,采取“物质+放任”的管理方式,以为这样就对得起孩子的父母,结果孩子养成了乱花钱、摆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习惯。
4.安全无保障
留守儿童安全意识差,自身在生理上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心理上也缺乏防范意识,容易受到侵害。多数农村留守儿童住家偏僻,步行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人身安全隐患较多。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数留守儿童在上学路途中缺乏成年人的陪护,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由于没有父母的直接监管,遇到突发性事件缺乏自我保护和应变自救能力,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1.从社会角度看,大量农民工进城以及城乡壁垒的存在是农村留守儿童形成的根本原因
走城镇化道路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农民进城务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同时,政策法规滞后于社会变迁或存在许多壁垒,还有些地区和学校不能很好地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如一些城市学校要求流动人员的子女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才能入学;有的以需要办理各种手续为借口将流动人员子女拒之校外;流动人员的子女不能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等等。进城务工人员一般承担不起高昂的城市消费和孩子的上学费用。而城市里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要么是学费太高,农民工无法承担,要么是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孩子进城读书。这样,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只能将孩子留在老家接受教育,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