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调查报告(6)

时间:2021-08-31

学生调查报告 篇7

  学生干部满意度指的是大学校园里同学和老师对于学生干部的满意程度,当其需求的得不到学生干部很好解决的时候,其满意度降低,对学校的满意度也会降低。

  近年来,高校扩招、网络普及、就业压力变大等因素导致大学生压力徒增,高校干部内部存在变质等问题,学生管理工作的展开受到重大影响。高校学生干部一方面是学习教育和管理的接受者,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管理的执行者,在本次满意度调查中,有20%的学生在对于学生干部满意度上表示满意,45%的学生表示可以接受,15%的学生表示不满意,50%的学生表示无所谓,教师中则有35%表示满意,40%表示可以接受,25%的表示不满意。

一、现存的问题

  1、工作的积极性高,但是能力不强。大多数老师表示学生干部比较积极,但是在工作能力方面,表示其能力一般。一方面是是因为民主化的选举,学习成绩不再是硬性指标,导致选拔标准降低,干部素质下滑;

  2、工作作风差,不善于听取意见。大多数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在家庭地位比较核心,因此在学校中容易产生强烈的个人主义,不愿听取他人的意见,另外,社会中存在的一些负面思想风气带坏,不少学生参选干部不是单纯的为同学服务,而是想出风头,这样的干部缺乏责任感,同学和老师对此满意度也是极低的;

  3、学习成绩差的干部威信也缺乏。在学习成绩的问题上,一方面是选拔机制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学生干部的心理问题,一些原本成绩就不好的学生干部往往想在工作上突出表现而忽略了学习上的不足,时间分配不合理。

二、优化对策

  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不合理的选拔机制造成的,放任自由式的民主选拔机制其实是不利于学生干部成长的,因此,要从干部选拔上来完善。

  1、设立多元化的选拔人才标准,让更多能力的学生能够参与到学生干部工作中来,学生干部不但应有可靠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应必备优秀的文化素养、扎实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设计合理的选拔流程非常重要,学校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加强制度建设指导,成立监督小组,完成干部审核制度,设计专门的学生工作委员会,从思想和能力上加以考核;

  3、采用多层级的选拔模式,保证每个候选人是通过了前一个选拔测评后,再进入下一个测评阶段的,只有通过层层淘汰,才能确保最后入选者的质量;

  4、选拔手段可以多元化,比如进行学生干部海选活动,不但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还能培养学生的主体责任感,在学生干部的委任上,应主客观相结合;

  学生干部是提高高校学生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应引起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对于学生干部的选拔、管理都应注意力度和空间,从而真正的确保学生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提高高校学生和老师在工作和学习上的满意度。

学生调查报告 篇8

  大学生都开始面对现实,走向社会。打工无疑是很好的途径,甚至在校园内形成潮流。这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的观念变化。观念的变化带来的各种现象则值得我们关注。

  89%的老师和家长支持大学生假期打工,他们认为大学生通过打工不仅可以锻炼适应社会的能力,还可以让课本知识得到实践。仅有11%的家长和老师不支持孩子平时打工,他们认为那样会耽误孩子的学业。有78%的人认为大学生打工是为了锻炼自己,17%的学生认为打工是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也减轻自己的压力,有5%的老师和家长认为大学生打工是为满足自己的个人欲望。

  在打工时是自己找还是通过中介机构?有的同学是通过中介机构的,他们认为中介还是比较可靠的,虽然收费有点贵,最终还是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不要被一些中介蒙蔽,要慎重。有的是自己在外面贴传单,自己宣传,效果也挺好的,

  打工受骗:

  骗财

  一:中介诈骗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了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地为大学生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乱收押金 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

  三:直销、传销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

  骗力:

  一:克扣工资

  二:网上欺骗有的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译、创作等。然而学生从网上把内容发过去之后,就会被告之不能采用,其实他们已经利用了学生们的信息或智力资源,但是在网上很难取证。

  骗色:一些不法之徒往往把目光盯在女学生身上,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犯罪活动。

  规范 打工问题: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

  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之一在于现行《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不过几百上千元钱,但诉讼成本可能高达好几千元。,并且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打官司打不起,只好忍气吞声。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来维护呢?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莫小雨认为,解决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制度保障,对现行《劳动法》进行修改,把在校学生包括进其调整范围,切实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此外,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二是假期到来之前,高校让大学生们掌握相关知识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工商等职能部门在企业办理或换发相关证照时,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其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将这一内容作为“市场准入”门槛。

  对大学生打工者而言,打工者的三思是必要的,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建议可供参考。

  一、“打工”不能放弃学业。大学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学生,因此我们在处理打工和学习时,应以学习为主,打工为辅。

  二、“打工”要为“能”动而不为“利”动。挣钱确实也是打工的一个目的,但这不应该只是唯一目的。对大学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会能力,这无疑是一笔无形的财富,但“打工”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

  三、“打工”应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质。“打工”其实也具有很大的冒险性,在良莠不齐的社会大染缸里,必须有一双洞察社会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线,提防一些居心险恶的人。

  大一、大二做家教固然可以,大三、大四仍然做家教,就不太适宜了。一般来说,大学生们开始大学生活以后,最优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经济独立。尤其是到外地读书的同学,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础。所以,大一、大二做一些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是相当必要的。

  在这些“有益”的工作稳固之后,就应该寻找更为“有效”的兼职工作,为走上社会或者是进一步深造做好实践准备。学习传播的学生适当在媒体单位兼职,学习电脑技术的搞一些小编程,学习外语的做适当的翻译、导游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对学习、对生活、对深造都有极大的益处。既提高了打工的“效率和效益”,又使大学生从“劳动者”,转变成了社会的新兴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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