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几点意见建议
1、 合理规划。我县是一个有着90多万人口的农业生产大县,市场的建设及合理布局至关重要,政府应按照我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对不符合标准的市场予以改造,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2、加强领导。市场作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准公益性设施,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此,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3、加大投入。商品市场的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要鼓励民间融资,争取银信部门支持,也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共同开发格局。商品的市场发展与标准化改造工作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可参照先进地区成功模式,设立市场发展基金,对市场新建或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按比例进行配套补贴。同时出台扶持政策,减免相应费用,提供全程服务。
4、规范管理。 要搞好市场管理,首先要把住市场进入关,对进入市场的流通主体要加强审核,必要时候要具有一些企业的担保,进而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的档次,提高市场的信誉。在市场管理中应该以人为本,建立为顾客着想的服务之道;要充分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管理技术,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在各级市场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通过沟通和联系,来实现对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人流的合理的分解和整合,形成一套能控制成本至盈利水平的有效的营运和管理机制,最终达到“整体计划,整体协作,整体管理和整体效益”的目标,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需要。
5、严格制度。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关商品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不间断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两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四制”(市场交易实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市场管理者也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齐抓共管机制。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业内良性竞争,避免坑蒙拐骗现象的出现,杜绝竞争中的不当行为。
同时市场经营者集体对市场诚信度的支持,也是营造共赢的必要条件。我们应该看到,应对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法问题的有力的武器是法律,积极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开发,维护正常的发展,对市场开发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政府在促进市场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划市场发展布局,做好监督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三重角色。
促进市场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监控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信息;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