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一)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在2014年2月23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陆祥红县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2014年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引导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核桃、百香果申报**无公害生产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抓好无公害粮食、无公害蔬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珍珠李地方标准登记申报工作,启动竹笋、灵芝等农产品有机食品申报工作”。县农经局制订并出台了《**县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指导意见(试行)》,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

  (二)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县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乡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备案。**县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指导,该县三原家庭农场就是在**县农经局的指导下于2013年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金200万元,现已实现年产值805万元,经营面积达2300亩,并已注册商标产品名称为“孝敬心”。

  (三)资金扶持,增强发展实力。为支持我区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广大农民增收,自治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调动和鼓励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积极性。2015年,**县**家庭农场、**县**家庭农场、**县**乡**家庭农场和**县**家庭农场获得自治区扶持发展资金共66万元。

  三、培育家庭农场的成效

  (1)农民收入普遍增加。一方面,从事家庭农场的农民经营性收入显著增加。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后,生产成本有所下降,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同时,政府也加大了补贴力度,种水果的经济效益明显增加。据调查,家庭农场规模在100-150亩的,2013-2014年户均收入分别达到10.8万元和12.4万元。

  (2)劳动效率明显提高。组建家庭农场后,实现了劳动力与耕种面积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县水果生产实现了“三增”:即面积增、产量增、效益增。同时,家庭农场的发展,推进了**水果生产专业化进程。全县水果种植户户均经营面积由12亩提高到52亩。

  (3)推动了土地流转。**从2013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家庭农场”模式。2014年,**县新认定、注册的家庭农场25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01家,经营土地面积12000多亩。在**的家庭农场中,95%以上为家庭经营,可见在农业领域家庭经营的生命力。全县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00多亩。

  (4)有效解决农产品营销。通过与合作社配套,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模式,以“订单”生产、“订单”销售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实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实现合作多赢。同时,全方位推进农超、农批、农商对接,发展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