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调研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注重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文化设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农民文化家园、千乡万村书库、精神文明活动中心等文化建设工程得到顺利实施,遵义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明确一名宣传部副部长负责组织、指导好具体项目的实施,并根据《贵州省农村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黔文明[2006]3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认真开展“农民文化家园”建设工作的方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认真开展“千乡万村书库”建设工作的方案》,明确了文化阵地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试点条件、建管用的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要求,使“农民文化家园”、“千乡万村书库”等工程顺建设得到了组织保障。

  2、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在积极争取上级对农村各种文化建设项目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本地文化建设经费的投入。2010年,遵义市委三届82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经费,每年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用于开展“四在农家”创建,其中500万元用于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市)也要结合创建活动开展,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并要求每年市级领导“四在农家”挂帮经费25万元中,必须拿出5万元,用于创建点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此外,今年市财政投入200万元,用于完成农村小广播建设。

  3、合理做好布点、选点工作。遵义市按照“因地制宜、自愿申报、资源整合、服务群众、”的原则,做好文化阵地的选点、布点工作。充分整合农村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远程教育、农家书屋各项资源,坚持选点在 “四在农家”创建点上实施,辐射人口1000人以上(服务半径在步行15分钟左右),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环境整洁、适宜阅读的房屋,并有可供10人以上同时学习的桌椅。布点上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一村一点;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村镇自愿申报,县级审核把关,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抽样检查的办法,对申报的镇村进行筛选,确保了项目顺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