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围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节能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对茅坪镇、郭家坝镇等4个乡镇,县国税局、教育局等9个县直单位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总体上了解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状,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作现状

  根据全县能源消耗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县共有公共机构280家,其中:27个集中办公单位、县直32个分散办公单位、12个乡镇单位、8个垂直管理单位、198个二级管理单位、1个军事单位、2个派出单位,总建筑面积83.79万平方米,用能人数49583人,公务用车416辆。2009年,全县公共机构总耗电量1033.58万千瓦时,人均用电208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耗电12.33千瓦时,分别比2005年下降23.7%、16.2%、28.6%;用水178.5万吨,人均用水36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17.2%、25%;公务车总用油量116.71万升,基本与2005年持平,单车平均年油耗2846升,同比下降9.8%。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我县公共机构自2005年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部署早、目标定位准、工作措施实,在宣传教育引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相关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实施节能改造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公共机构能耗不断增长的势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国务院国管局及省、市节能办多层面推介了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一)形成了强力的领导体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发改、住建、机关事务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在人员编制较为紧缺的情况下,成立了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核定了2名事业编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县280个公共机构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节能工作联络员,有专人分管、有专人常抓节能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能,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解决由于行业特点带来的工作差异问题,教育、卫生等县属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分别归口其主管部门管理,便于工作开展。

  三是注重工作协调。建立了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住建、审计、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工作谋划共同研究、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形成了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