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失地农民情况调查报告(4)

时间:2021-08-31

(一)深化养老保障。一是农保应逐步向城保转化,以缩小城保与农保的差距。尤其要注重解决早失地难进城保,仅享受农保的问题。按理说,早失地者早贡献、多贡献,不能让这部分人员吃亏。二是对2003年区委63号文件出台前,实施失地农民一次性补偿安置的,应采取适当措施,如建立相应的补助机制和逐步列入农保转城保的方法,以消除后遗症。

(二)完善医疗保障。失地农民的医保,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今后实践中还应在制度设计、个人帐户、大病统筹、门诊报销以及医疗网点等等方面多考虑失地农民人群、老年人群的特殊性,强化人性化管理,深化医保制度。

  (三)改善低保制度。对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户,要充分发挥民政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机制,扶贫帮困,使弱势群体有基本生活保障,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强化再就业工作。失地农民就业如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各级各地都比较关心重视,区、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均做了大量工作并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仍需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引导、鼓励、扶持的力度,形成政府、失地农民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社会的目的。

  1、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竞争力。农民从田里走入企业、单位,要有一个技能升级的适应过程。对此,近几年来,以镇(街道)为主体加强了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2005年我街道就培训了1762人次,并发了培训证书,这对改善失地农民文化素质、生产技能“两低”(低文化、低技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仍需加强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让失地农民适应就业需求。

  2、办好聘专场,积极推荐就业。据统计,近几年来镇(街道)已办劳动力招聘专场46期,企业提供2640多个岗位,应聘成功的有1690人,成功率64%,其中本地劳力达1192人。今后仍要进一步办好招聘专场,沟通就业供求,方便失地农民就业。

  3、搭好就业平台,内联外扩,促进多渠道就业。一是要进一步发挥街道劳动社保中心作用,建立好一户一表的劳动力数据库。强化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有的放矢,提高就业率。二是进一步加大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的联动,互通培训、招工、用工信息,全力推荐或接纳本地劳力就业,倡导企业后勤岗位全部使用本地劳力。三是进一步发挥商会作用,积极推荐农村劳力就业。据调查,近年来在商会支持下,已有44户“两低”劳力就业。今后仍要继续做好工作。四是进一步外扩,向辖区周边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镇、村推介本地劳力,使失地劳力就近择业上岗。

  4、加强引导,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一是政策上扶持,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应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一样,在准入、税收、补贴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对吸纳失地农民劳力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社保补贴。二是创业引导,对有能力开店、办厂、搞运销的人员,应积极倡导鼓励,并在工商、税收、行政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三是扶持“双低”劳力就业,对于文化水平低、技能低的原长期务农劳力,应在环卫、绿化等岗位给予优先安置,发挥他(她)们勤劳和吃苦耐劳的优势。

  在此同时,要教育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克服怕受人管、怕苦怕累、嫌报酬低等想法,提倡艰苦创业,理性就业。有人讲,原来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战天斗地冒寒暑,早出晚归都不怕,现在失地了,不能挑三捡四,应及时调整再就业者心态,不能企业上班拒三班倒,不能岗位适应你,而是你去适应岗位,主动干好,干出成绩来,以获得相应报酬。

  另外,应拓展失地农民的增收渠道。一是农民变股民。鼓励失地农民利用手头积蓄参加股份合作社。双浜、姜庄社区从今年起成立了农民自治管理的股份合作社。双浜社区物业股份合作社首期吸股1000股、计股本金500万元,其中个人股占80%,集体股占20%。合作社有章程,有“三会”、有盈利方式,有6%红利的目标。二是房东经济。经济发展,企业增多,外来人租房需求增加。失地农民安置房的部分出租既提高了房屋利用率,又相应增加了收入。要有序、有效发挥房东经济作用。在增收的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卫生管理,并自保、互保,促进发展。

  总之,善待失地农民,做好失地农民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使之安居乐业。